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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热点∣女子立遗嘱给4只爱犬留了10多万!律师:可引入独立监督方定期核查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6-03 16:14:00

扬子晚报网6月3日讯(记者 郭一鹏)  52岁的广州居民陈女士(化名)近日订立遗嘱,为4只宠物犬未来生活作出安排。据广州日报消息,陈女士2006年离异,一直和儿子相依为命,她还是一名资深爱狗人士。为了确保儿子继承遗产并照顾好自己的爱犬,她除将主要财产指定由儿子继承外,还特意从存款中划出专项份额,委托儿子作为遗产管理人,负责爱犬们后续的生活照料与相关费用支出。

“这4只小狗都是捡回来的流浪动物,我们视它们是一家人,所以很理解妈妈,支持妈妈,”陈女士儿子冯先生(化名)说。据透露,这笔指定的遗产费用大约在十多万元。对此,中华遗嘱库广东分库人士表示,宠物本身不能直接继承遗产,但遗嘱人可以指定一名“宠物监护人”,管理养护爱宠的钱,确保生活质量。

记者了解到,这份遗嘱也在网上引发了热议,“瞧,这才是真爱!”“流浪狗遇到她是福气”……还有网友称,儿子压力山大,管不好要被骂。程序是履行完了,那么,陈女士的遗嘱如何约定才能保护爱犬的权益?如果她儿子不履行有关遗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对此,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认为,陈女士可以设立专项宠物基金账户,明确如狗粮、医疗、殡葬等用途范围,并指定其儿子作为管理人。同时约定,如果宠物提前离世,剩余资金转赠动物保护组织等,形成利益制衡。遗嘱中可以要求,管理人每月或每季度提交宠物生活视频、资金流水明细等,并约定违约金条款等。可以约定,如果连续两次基金被挪用,剩余资金自动转赠动物保护公益组织等。

此外,可以引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动物保护组织等作为独立监督方,定期核查基金流水和医疗记录、消费发票等宠物生活凭证。如果管理人未按约定使用资金,监督方可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资金并赔偿损失,甚至更换管理人。如果她儿子将基金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退还,或者通过伪造宠物医疗发票等虚构开支骗取基金,也可能构成侵占罪或诈骗罪。

校对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