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品牌“家樂”被克隆性“山寨” 一众“李鬼”被判500万元惩罚性赔偿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6-11 16:04:00
扬子晚报网6月11日讯 (通讯员 张海陵 记者 王国柱)6月9日下午,随着法槌“咚”的一声,“家樂”包装装潢维权全国首案,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当地人大代表、知产局、知产保护中心相关领导和食品企业代表参加旁听,都共同关注这场知名品牌被“山寨”案。
本案作为联合利华旗下“家樂”品牌在全国范围内针对包装装潢侵权的首起维权案件,其侵权行为呈现出系统性、规模化仿冒的显著特征。权利人举证显示,多家被告企业在生产、销售的浓缩鸡汁、辣鲜露等系列调味品上,实施了从商标标识到包装装潢的“全维度复制”:用跟“家樂”超像的标识,包装颜色、瓶身设计也学得一模一样,从商标到包装全面仿冒权利人知名产品,让消费者难以分辨真假;且侵权主体众多、侵权形态复杂、损害范围较广,存在主观恶意明显的“搭便车”行为。为此,权利人提出500万元惩罚性赔偿主张,要求从经济层面彻底遏制此类恶意仿冒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各被告实施的案涉行为均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且侵权恶意明显、情节恶劣。法院充分考量“家樂”商标的显著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恶劣情节与广泛规模,以及侵权产品所属食品领域应受更严格保护的理念,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权利人500万元的赔偿请求,并判令被告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和制造侵权产品的瓶贴材料、在《中国市场监管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绿色健康食品产业是泰州本地的标志性产业和重要名片,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是行业行稳致远的生命线。”泰州中院民三庭庭长王小莉表示,泰州法院将高度关注本土优势产业,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行业树立“尊重创新、诚信守法”的理念,共同营造健康清朗的市场秩序。
校对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