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典型案例 严惩虚假宣传、过度收集信息等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6-16 20:30:00
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聚焦直播营销“货不对板”、七日无理由退货权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问题,为规范网络消费市场提供司法指引。
在“侯某与张某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某店铺主播在直播中将大叶紫檀手串虚假宣传为“正宗小叶紫檀”,并承诺“保真”“假一赔十”。消费者侯某购买后发现材质不符,诉至法院。法院认定,经营者作出的“假一赔十”承诺构成合同内容,虽高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倍赔偿的法定标准,但因商品材质对价值影响重大,经营者需依约赔偿1万元(商品价款十倍)。
“胡某与韩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经营者以页面标注为由拒绝消费者胡某七日无理由退货手提包。法院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仅允许对“性质不宜退货”商品约定排除退货权,但经营者未举证证明手提包符合该条件(如影响商品价值),故退货条款无效,支持胡某退赔诉求。
“马某与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涉及某词典APP强制收集用户信息问题。该APP自动勾选“同意隐私政策”,若用户拒绝则直接退出服务,且收集手机号等非必要信息。法院认定,该行为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构成侵权,判令公司删除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
另外两起典型案例为:某家具公司宣称“前50名定金用户半价”,却提前开放支付通道且未告知消费者,导致张某错失优惠,法院判令经营者赔偿损失;票务平台以“一次退票权”为由拒绝用户退第二张演唱会票,法院认定条款存在歧义,应作有利于消费者解释,支持全额退款。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本次案例发布旨在通过司法裁判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释放网络消费潜力。
校对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