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爆改汽车大轮毂后暴雨天上路“溜达”,被扣后车主无奈“吐”真言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6-16 21:21:00
扬子晚报网6月16日讯(记者 郭一鹏) 近日,广东潮州遭遇台风袭击,部分路段积水。就在大家尽量不外出的时候,一名男子驾驶爆改了大轮毂的越野车上路“溜达”,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记者在视频中看到,一辆越野车的四个轮毂被爆改,看上去直径有一米多,行驶在路上如同“踩高跷”一般,丝毫不受道路积水的影响。记者注意到,这段视频在网上发布后,短时间内就有了40多万的转发。不过,最新消息显示,因受到举报,该车涉嫌非法改装,目前已被交警拖走了。车主对此也无奈发声,称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还有扣车,奉劝大家不要驾驶改装车辆。而据此前的相关报道,这并非该车主第一次因改装车被查,他去年就因把雅阁的排气管改成“大炮”形状被查处过一次。
记者也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中有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中同时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那么,在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增加(加装)哪些东西?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需要提醒的是,属于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变更事项的,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校对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