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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连续两次遭恶意悔拍,两人串通妨碍卖房被拘留15日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6-19 22:26:00

一套房屋被法院两次进行司法拍卖,竟都因买受人未交纳尾款而流拍,而两次悔拍的买受人还是一对父子。法官很快发现了背后的“猫腻”,原来是该案被执行人与买受人串通,企图拖延阻碍法院拍卖这套房产。最终,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该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分别司法拘留十五日,两次拍卖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因未交尾款,一套法拍房连续两次流拍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蒋某与苏州某银行达成调解,确认蒋某结欠银行本金及利息400万余元。如未履行,银行有权对蒋某名下位于苏州吴江区的一套房产行使抵押权。

因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银行向吴江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但蒋某未履行。

2024年7月,法院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蒋某名下的这套房产,并于同年11月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经过总计60次出价,胡某以308万余元拍买成功。然而,胡某并未按期交纳尾款,法院依法确认其悔拍,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这套房产且胡某不得参与竞买。

今年1月,法院重新组织拍卖,经79次出价,另一名胡姓竞买人以343万余元竞买成功。然而,第二次拍卖成交后,这名竞买人也未按期交纳尾款,再次导致流拍。

法官发现“猫腻”,竟是串通阻碍拍卖

上述反常情况引起了承办法官的注意,在核查买受人身份信息时,法官发现两次拍卖买受人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竟一模一样。法官当即传唤第二次拍卖的买受人前往法院接受询问,没想到来的却是第一次拍卖的买受人胡某。

胡某称,第二次拍卖的买受人是自己的父亲,已授权其全权处理此事。胡某表示,这次竞拍还是无法补足尾款,愿意接受悔拍处理,第二次拍卖预交的保证金由法院依法处理。

胡某虽称自己两次参拍均是为了购买法拍房,但其面对两次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的直接法律后果,表现得异常轻松,这引起了法官的怀疑。

在接受法官询问时,胡某起初坚称自己与被执行人蒋某素不相识,是看到法拍房价格低存了“捡漏”心理才参与竞拍。在法官释明相关法律后果后,胡某终于承认自己与蒋某是多年的好朋友,两人事先沟通,由蒋某支付主要参拍保证金,胡某参加竞拍,以此拖延阻碍法院拍卖这套房产。

两人均被拘留15日,两次保证金不予退还

次日,执行法官约谈被执行人蒋某,蒋某承认了自己与胡某相互串通妨碍司法拍卖的事实。

虽然蒋某、胡某均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写下了悔过书。但是鉴于两人恶意串通,严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妨害执行公务,导致债权人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兑现,吴江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决定对蒋某、胡某分别司法拘留十五日,在两次拍卖中交纳的保证金法院依法不予退还。

之后,法院第三次重新组织拍卖,经38次出价,这套房产终以357万余元拍卖成功,买受人按期支付了尾款。本案申请执行人苏州某银行及其余债权人的债权均得以全部清偿。

“网络司法拍卖是严肃的司法行为,参与者需秉持诚实守信原则”,法官提醒,在竞拍过程中,恶意“搅局”的行为扰乱了司法秩序,竞买人如悔拍,预交的保证金将不予退。此外,如果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竞买人还需承担补足差价的义务。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