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

紫牛热点 | 广州一公司招模特,应聘者被“薅”数万元,被冒名公司回应:已报警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7-03 21:20:00

7月2日,紫牛新闻记者报道《公司招模特身高体重不限,应聘者被“薅”数万!记者调查:涉事公司“披着羊皮”》一文,文中提到,多名女子在消费保平台投诉,自己去广州铭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聘模特岗位,被诱导拍摄形象照在宣传时使用,收费高达数千元。其间,公司还诱导他们通过网贷借几万元来充当宣传费。企查查显示,涉事公司今年1月曾因提供虚假招聘信息被行政处罚。记者调查发现,被骗女子是看到了智联招聘上“武汉洋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而进行应聘的,但实际应聘时,地点并不在武汉,对接的是广州的公司。7月3日,武汉洋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回应:我司从未在智联招聘发布过此类招聘信息,是他人冒名使用我司名称,对公司影响很大,已报警。

李女士(化名)提供的聊天页面

记者此前在智联招聘上看到,智联招聘上以该公司为名发布的招聘岗位有12个,均为“穿搭体验官”,收入8000到1万元,工作地点分布于广州、深圳、杭州、武汉、苏州等城市。记者添加了客服后发现,该客服账号隶属于一家名为摄角网拍摄影的个体工商户,地点在广东佛山。记者询问客服该公司总部是否在武汉,对方表示,他们公司名为“爱上时尚摄影有限公司”,可在多个城市应聘。记者询问为什么是武汉公司发布的信息,他表示营业执照是武汉办的,但记者在企查查上并未查到与“爱上时尚摄影有限公司”完全一致的公司名称。

7月3日,武汉洋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回应紫牛新闻记者:“我们公司是一家武汉本土儿童摄影公司,目前就武汉一所门店(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包括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展览展示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网页设计;摄影服务。我们现有招聘平台为boss直聘平台,招聘如下岗位:摄影师、化妆师、引导师、修图师、摄影销售岗位,均与我司的经营范围相符,我公司和涉事的广州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且从未在智联招聘平台发布过任何招聘信息,我愿意对我说的话负法律责任。”7月3日,武汉当地工商部门和警方前往其公司调查,调查显示,其公司工商信息完整,并无不当行为。

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此前无因提供虚假招聘信息被行政处罚的记录。负责人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家公司正规经营,从业十年多,从未和广州公司有牵连。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7月3日一早,智联招聘上此前所述的招聘信息都已下架。李女士告诉记者,针对自家公司名字被冒用进行招聘的情况,她十分无奈,该冒用行为对公司名誉造成了巨大影响,已经报警。

7月3日,招聘平台上该公司的招聘信息均已下线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认为,若冒用者以虚假招聘诱导求职者缴纳“拍摄费”“宣传费”等费用,符合《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要件。数额较大(3000元至10万元以上)可处3年以下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受害者被骗取数万元,已达到“数额巨大”标准。若冒用公司通过虚假岗位收集求职者简历(含身份证、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数量达5000条以上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构成《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超过5万条则属“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判7年。

被冒用公司(如武汉洋葱文化)可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要求冒用者赔偿商誉损失、维权成本(如律师费、调查费)。被冒用公司有权要求冒名方公开澄清事实、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43条,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可被人社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万~5万元,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许可证。本案涉事公司此前因虚假招聘被罚300元,但本次情节更严重,处罚可能升级。

此外,张律师认为,该事件中,平台具有审核失职的民事连带责任,平台未核实企业资质即允许发布招聘信息,需对受害者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要求平台采取技术措施防止虚假信息传播。平台未履行企业实名核验义务的,人社部门可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处以警告、罚款。

被冒用公司可立即固定证据,保存冒名招聘页面截图、投诉记录、平台沟通记录,并委托公证处电子存证,向公安机关提交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线索。起诉冒名者索赔,并申请平台提供注册信息。此外,还可向人社局、网信办举报平台审核漏洞,要求行政处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冰晶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