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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进度“龟速” 业主愤而维权,法院这样判……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8-17 22:43:00

因为孩子上学购置“学区房”,本来计划装修好,入住,孩子上学,然而,因为装修公司遭遇资金问题,装修工程拖了近一年还没完工。近日,江苏丰县一市民将某装修公司告上法院,经法院审结,某装修公司被判返还部分装修款并赔偿原告租房损失。

案件回放:购买“学区房”等待入住 却遇装修公司“龟速”施工

李先生的孩子即将上小学,为了获得更优质的教学资源,他买下了丰县县城一处“学区房”。按照计划,李先生打算花3个月时间装修,再晾置一段时间入住,既改善了家人居住条件,也不耽误孩子入学。

2024年6月,李先生找到丰县某装修公司,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装修总价款9万元,工期90个工作日,至2024年10月30日施工完成并交房;合同包含硬装内容,软装以优惠赠送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合同签订后,李先生依约付款8.6万余元(占总价款96%)。本以为自己计划的时间足够宽松,没想到后续出现了各种麻烦,起初,装修公司的施工进度一直较慢,后来干脆因资金链断裂等问题,施工进度“龟速”进行。到当年10月,装修工程仅完成水电改造、地砖墙砖铺贴,实际进度仅30% ,远未达合同完工要求,这一下子打乱了李先生原本的入住计划。多次催促无果后,李先生愤而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装修公司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装修公司违约担责

丰县法院审理认为,某装修公司未按约定期限、进度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结合已付款项、实际施工价值及李先生因工期延误产生的租房损失,最终判决装修公司返还原告装修款6万元,另赔偿租房损失6000元。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顾客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对进度款支付条款要谨慎,建议按施工节点(如水电完工、木工收尾等)分阶段付款,留存尾款待整体验收后支付,约束装修公司履约。同时,要警惕低价陷阱,当合同总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可能是装修公司“钓鱼”套路,后续易因资金不足停工、跑路,选公司要考察资质、口碑,别贪小便宜吃大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当全程监督并保持沟通,业主勤跑现场,发现进度慢、工艺差等问题,第一时间书面催告,留存沟通记录(聊天记录、函件等),为维权留证据。

法官还提醒,面对“龟速”装修公司,业主维权要果断,若装修公司无故延误工期,先协商补签工期协议,对工期作出新约定;如协商无果,及时起诉主张解除合同、返还款项、赔偿损失(如租房费、另行装修增支费用等 ),用法律武器守护权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志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