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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热点|村民获180万拆迁款被控敲诈勒索,一审获刑10年,二审将开庭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0-11 22:30:00

10月12日,此前登上热搜的山东淄博村民在老房拆除22年后,获得180万拆迁款变勒索金被判10年一案有了最新消息。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被告人宋某全、宋某国家属宋女士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10月13日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宋女士告诉记者,此次开庭他们将会提交新证据,辩护人将为宋某全和宋某国作无罪辩护。据宋女士向记者提供的出庭通知书显示,该案于10月13日-14日上午9时30分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记者获取到的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以来,被告人宋某国、宋某全以自家老宅拆迁未获得补偿、宋某某侵占集体财产等理由多次到各级政府、纪委等部⻔举报、控告宋某某,在有关部⻔对其诉求已作出答复的情况下,二人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举报、控告等方式相要挟,向宋某某索要无中生有的拆迁补偿款。

2020年9月至10月,被告人宋某国与宋某某商谈宋某国家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以及宋某国、宋某全举报宋某某等问题。2020年10月31日,被告人宋某国、宋某全及宋某坤(宋某国、宋某全父亲)与宋某某签订宅基地补偿协议,主要内容为“西山社区在旧村宅基地拆迁时未给予任何赔偿。经到市档案局查证约400平方米。经双方协商并参照近几年邻村拆迁补偿标准加之精神补偿费等(每平方4500元)共计180万元,此款包括社区扣发宋某国福利等费用,本人因以上事宜到各级信访纪委反映宋某某的所有问题到此为止。补偿款和本协议在2020年11月3日一并支付和签署执行,并保证不出现任何问题,协助做好其他随访人员的工作。”

法院称,为避免因被告人宋某国、宋某全举报而受到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2020年11月3日,被害人宋某某被迫向宋某国银行账户转账共计180万元,宋某国当日转账给被告人宋某全86万元。

另查明,淄博市西山社区于1998年进行旧村改造,因拆迁宋某坤(宋某国、宋某全父亲)旧宅,西山村委共补偿旧宅拆迁费4269元。被告人宋某国、宋某全的母亲王某华于1998年3月31日领取补偿款2000元、于1998年5月13日领取补偿款2269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国、宋某全以非法占有目的,以举报、控告等方式相要挟,敲诈勒索他人财物18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宋某国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宋某全起辅助或次要作用,系从犯。两人分别被判处10年和7年有期徒刑。

据媒体此前报道,1998年,山东淄博西山村进行旧村改造,宋某全、宋某国兄弟家的老宅被拆除。宋家兄弟称,其房屋拆除前未签订拆迁协议。事后,村里开具证明,给予宋家4000多元补偿。但宋家兄弟认为补偿面积与实际不符,少了130多平方米,且补偿仅针对地上建筑,未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多年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2020年,宋家兄弟与时任淄博市淄川区城南镇西山村党支部书记宋某某签订《宅基地补偿协议》,获得180万元款项。宋家兄弟始终认为这是“迟来的拆迁补偿”,然而这180万元却让他们的命运急转直下。

2023年,西山村党支部书记宋某某报案称被敲诈勒索,宋家兄弟被带走调查。2025年6月24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宋某全、宋某国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年。随后宋家兄弟提起上诉。

视频 徐韶达 周嘉楠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