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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前男友泼汽油烧伤案”重审未当庭宣判,当事人发声:被告人态度嚣张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2-06 17:57:00

此前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北恩施女子被前男友泼汽油烧伤一案有了最新进展。2月6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受害女子小陈处获悉,恩施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月5日重审开庭,法院未当庭宣判。

小陈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此次重审开庭她的代理律师与检方均未提出新证据,“被告人覃某某也没有作出新的辩解,仍表示没想过要杀人,但是他在法庭上表现得态度比较嚣张,审判长还在宣读的时候,他竟然直接就坐下了。上次二审他当庭向我道歉。但这次开庭他没有表达任何歉意,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小陈和前男友覃某某恋爱三年,覃某某提出分手后又要求复合,不停骚扰纠缠。小陈拒绝后,覃某某冲到她的办公室向她泼汽油并点燃,致其全身69%的面积深三度到四度烧伤,左手手指被全部截肢,面部毁容。案发后,覃某某被恩施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2024年7月,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

2024年12月31日,恩施法院判决被告人覃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鉴于本案系犯罪未遂,被告人覃某某在案发后积极对被害人进行施救,具有自首情节,并已支付59300元的医疗费,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等,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覃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的量刑意见仍属适当,法院予以采纳。

后续小陈不满一审判决结果,向检方申请抗诉成功,被告人覃某某也提起上诉。去年4月22日,该案二审在恩施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扬子晚报/紫牛新闻特派记者赶赴恩施中级人民法院,现场直击此次庭审。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覃某某是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情节、对覃某某的罪责刑是否适当三大焦点进行辩论。记者在庭审现场获悉,法院未当庭宣判。去年12月18日,恩施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该案一审事实不清,将案件发回重审。

视频 徐韶达 周嘉楠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