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逃避债务将钱转给女婿 法院判决:撤销转账!返还 6 万元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5-14 17:44:00
扬子晚报网5月14日讯 (通讯员 海法宣 记者王国柱)近日,泰州海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债务人王某在身负千万元到期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竟将其房屋租金、借款等款项 6 万元,指示他人转入女婿账户,企图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该转款行为,判令其女婿返还全部款项,同时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必要费用。
原告甲小贷公司与被告王某、案外人某机床厂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某机床厂需偿还甲小贷公司借款本金 1200万元及利息等,王某等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判决生效后,甲小贷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仅执行到位10万余元,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王某仍有大额债务未清偿。
2024年3月某日和8月某日,王某指示承租人张某秋先后将2万元房屋租金、4万元借款,共计6万元转至其女婿金某的银行账户。甲小贷公司认为王某该行为系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其债权实现,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案涉转款行为,判令金某返还6万元及利息,诸被告共同赔偿律师费并承担诉讼费用。王某、金某辩称转款系借款且用于必要生活支出,张某秋则称对王某债务情况不知情,转款系按指示履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小贷公司对王某的债权已经生效判决确认,且债权至今未完全受偿。王某在负有大额未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将自身应得的租金、借款指示他人转至女婿金某账户,属于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该行为直接影响了甲小贷公司债权的实现,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已全部满足。
案涉6万元转款的性质应如何认定?结合转账附言、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法院认定2万元系王某应收取的房屋租金,4万元系王某向张某秋的借款,该两笔款项均为王某的合法财产权益。王某虽抗辩3万元借款用于孙子孙女学费等家庭开支,但王某作为爷爷,并无承担女婿家庭生活开支、孙辈学费的法定义务,故法院对该抗辩意见不予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