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路上被他车追尾,驾驶人第一时间跑去买酒喝,背后的原因居然是……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5-21 17:40:00
扬子晚报网5月21日讯(记者 郭一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5月11日曾刊登了《都2026年了,还有人相信这样的段子!司机当着交警面喝酒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文,讲述了上海一名司机担心被查出酒驾,当着交警的面猛灌白酒,结果非但没逃脱掉处罚,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今天(2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也公布了一起案例,一名驾驶人为掩盖酒驾事实,买了一瓶啤酒喝了下去,可最终等待他的是罚款、吊销驾驶证和拘留。
事发后到小卖部买酒喝
近日,河南郑州,吕某驾车在路上被后车追尾。作为被追尾一方,吕某在交警还未到场时,竟直接跑到旁边小卖部买了一大瓶啤酒,然后当场喝了下去。交警赶到发现其身有酒气询问情况时,吕某反复辩称自己没酒驾,是发生事故后“刚买了一大瓶啤酒”。经后续缜密调查,吕某才承认自己中午“喝了一瓶啤酒”,发生事故后为了逃避处罚,便想通过当场喝酒混淆视听……经抽血检测,吕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58mg/100ml。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吕某在2025年6月曾因酒驾被处罚过,此次系“二次酒驾”。最终,交警依法对其处15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日,同时吊销其驾驶证。
事实上,在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中,对此有明确且具有针对性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提取血液样本前故意饮酒的,可以以查获后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此外,《意见》第十条明确列举了十五种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其中,第十一项即为“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在交警面前故意喝酒以干扰检测,明显属于逃避、阻碍依法检查的行为。因此,一旦被认定为醉驾,行为人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所以,像吕某此举不仅无法掩盖之前的酒驾事实,反而会直接导致以更高的酒精含量数值作为定罪依据,并可能因为“逃避、阻碍检查”受到从重处理。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