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纠纷两家执行?执行法官实质解纷纾民困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6-17 16:05:00
“为什么同样的事情,两家法院都来执行我?”6月11日下午,被执行人陈某急匆匆地冲进南通开发区法院执行局,急得语无伦次。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吴某因陈某拖欠劳务报酬,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但陈某既未到庭谈话,也未如实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张彦兵经过调查,发现陈某登记的住址为小产权房,便利用清晨时间前往查找。屋内系租客居住,法官向租客释明情况并请其转告陈某。陈某得知后,当天下午便赶到了法院。
陈某情绪激动,声称自己与吴某的劳务纠纷其他法院已经立案了,并提交了一份其他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裁定书显示,通州区人社局已就吴某与陈某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纠纷申请行政非诉执行,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立即展开调查,向相关部门及申请执行人吴某核实后确认,两起执行案件实际上源于同一笔劳务报酬纠纷。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均年事已高,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不同程序之间的关系并不清楚,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减轻群众诉累,执行法官一边耐心安抚陈某的焦虑情绪,一边安排时间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
吴某到庭后确认,自己确实曾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过欠薪事宜,两案系同一纠纷,并希望在本案中一并解决。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详细说明了后续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处理程序。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陈某当场筹措8万元现金交付吴某。
吴某收款后,同意协助陈某共同前往人社局,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彻底处理完毕。该案的圆满执结,正是开发区法院坚持内涵式发展的生动注脚。面对相互交织的司法与行政程序,执行法官不拘泥于个案执结,不就案办案,而是透过诉求直击矛盾根源,用一次执行推动劳动报酬纠纷与行政非诉程序“一揽子”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杜谅)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