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太离谱,伴娘遭遇婚闹摔成九级伤残!法院:新郎新娘及9名参与者共赔23万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7-14 17:52:00
扬子晚报网7月14日讯(记者 郭一鹏) 一场本该圆满的婚礼,因无底线的婚闹彻底变了味。婚礼时,伴娘晓乐在婚房留守期间遭遇新郎多名朋友恶意婚闹。众人将其裹进被子抛掷,结果第二次抛掷失手致其重重摔落在地,造成腰椎骨折,最终被评定为九级伤残。7月14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了关于此案的一审判决书,新郎新娘及9名参与者被判担责,共计赔偿伴娘各项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3万多元。
2023年10月4日,王某、李某举行结婚仪式,晓乐(化名)受李某邀请作为伴娘参加婚礼。王某丙、王某己等9人作为新郎王某的朋友,到其家庆祝婚礼。王某将李某接到婚房后,王某、李某有事离开。当时,婚房中有晓乐和王某丙、王某己、胡某等10人。本案原审、二审及重审开庭时,晓乐一直指认是王某己将自己从柜子里拽出来,晓乐藏门后边,王某己又将其拽床上,晓乐被人放被子里,参与婚闹的人抓住被子角将其往上抛,第二次往上抛时没有接住,导致晓乐摔倒地上受伤,胡某将晓乐背下楼。婚闹期间,新郎王某的姑姑曾到门口提醒不要闹。
晓乐称被人用被子蒙住头之前,看到参与婚闹的有王某丙、王某己等,其他人自己不认识。在场的王某丙、王某己等人都不承认参与对晓乐的婚闹行为。胡某是王某邀请的两个伴郎之一,也是晓乐的同学,胡某作证称,“婚礼当天我在场,就在发生婚闹的房间床右边,王某己把晓乐拉到床上,其他人就拉着被子角往上扔,拉被子的行为一共10个人参与,其他人我都不认识”,胡某解释,“10个人只是个大概的数字,很多人都拉着被角站在床上,很挤”。第二次庭审中,晓乐称胡某没有参与婚闹,追加胡某为被告是为便于查明事实,其不要求胡某承担责任。二审开庭时,王某也称胡某当时在屋里但没有参与婚闹。
晓乐受伤后被送至某甲医院救治,支出医疗费1226.52元,次日王某甲转至某丙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腰椎骨折(L1椎体爆裂骨折),住院18天,支出医疗费22918.02元,两次住院医疗费共计24144.54元。王某为给晓乐凑齐医疗费,将当天在婚房内的人建了一个某平台群,其间大致形成意见,先按4万—5万元兑钱,王某承担40%,其他人共同承担60%,上述兑钱共17416元,剩余6728.54元系王某支付。后经某司法鉴定所鉴定,晓乐L1椎体爆裂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评定为九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一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晓乐作为伴娘参加朋友李某的婚礼,期间因王某己等人的婚闹行为,致其摔伤。晓乐本人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关于各被告的责任划分,王某、李某作为新婚夫妻也是本次婚礼的组织者,在明知当地有婚闹风俗的情况下,未及时对婚闹行为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对晓乐因婚闹造成人身伤害及精神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原审、二审及重审开庭时,晓乐一直指认王某己将其从柜子里拽出来,晓乐藏门后边,王某己又把她拽床上,王某己的过错明显,应当承担比其他婚闹参与人更大的责任。对婚闹时在场的其他被告,晓乐称胡某没有参与婚闹,追加胡某为被告是为了便于查明事实,不要求胡某承担责任。虽然王某丙、王某己等九人都不承认参与对晓乐的婚闹行为,但不能提供证据足以排除其参与婚闹,对以上九人未参与婚闹的辩解不予采信。
根据上述规定,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各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法院酌定王某、李某承担40%,王某己承担20%,王某丙、王某丁等8人共同连带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关于晓乐的损失金额,各项合计共为224436.06元,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符合法律规定,具体金额由法院酌定。王某和李某垫付的医疗费和其他费用共计9321.54元应予以扣除,还应赔偿原告80452.88元,外加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被告王某己赔偿晓乐各项费用共计44887.2元,扣除已付的2250元,实际赔偿42637.2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被告王某丙、王某丁等8人赔偿各项费用共计89774.4元,扣除已支付的15166元,实际连带赔偿74608.4元,并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与此同时,驳回原告晓乐的其他诉讼请求。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