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警方公众号留言牵出假警察!这个假警察没想到栽在小编手里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8-12 18:19:00
扬子晚报网8月12日讯(通讯员 樊鑫龙 记者 朱鼎兆)近日,淮安市公安局 “淮安警方” 微信公众号后台收到网民一条咨询留言,一条简单的求证信息,牵出一起冒充人民警察案件。违法行为人刘某昕私购假警服,一人分饰双重身份胁迫女性受害人,在警方的快速处置下被当场抓获。
网友在淮安警方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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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注册的个人微信号
7 月 27 日 17 时许,《淮安警方》公众号编辑部收到网民留言,并附带一张微信个人账号截图。该账号头像与官方 “淮安警方” 头像完全一致,昵称却为 “淮安警方公共账号”。网民留言求证:“这个号,是你们的吗?”
公众号小编第一时间识别出破绽,淮安市公安局从未注册个人微信账号,仅有官方认证公众号,该账号属于仿冒伪造。小编当即提醒该网民提高辨别意识,并迅速将该线索上报公众号负责民警。
据了解,今年 2 月以来,淮安市公安局部署开展 “安淮为民・如我报警” 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全体民辅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换位思考,站在报警人、案件当事人、办事群众的角度研判处置各类线索警情。
接到线索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开展研判:网民因何接触到该仿冒账号?是否已经遭受诈骗?是否正身处不法侵害之中。民警安排小编继续在后台向留言网民追问更多细节,多条消息发出后,后台却再无回应。
群众的沉默让民警倍感不安,担心留言网民已经陷入危险。负责民警第一时间向分管局领导、值班局领导汇报,市局统一指挥调度,多警种全力配合,侦查工作迅速展开。
经研判,账号注册人为淮阴区男子刘某昕。日常从事公众号运营、宣传采编工作的公安宣传民警,打破岗位界限直接切换实战模式,驱车赶赴淮阴区,联合淮阴公安分局高新区派出所开展工作。办案民警围绕刘某昕活动轨迹开展摸排,在其居住小区周边开展伏击守候。
经过约一小时蹲守,违法行为人刘某昕从路边门面房走出,民警果断上前将其控制。当场检查其手机,仿冒的 “淮安警方公共账号” 就在手机内,完整留存聊天记录、好友列表。到案初期,刘某昕辩称只是出于好玩注册账号,并未实施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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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刘某昕房间发现两名受害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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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刘某昕以及他购买的假警服
但民警翻阅手机聊天记录,案情逐渐浮出水面。该仿冒账号正以淮安市公安局民警名义,对一名女性步步施压,谎称对方涉嫌犯罪,想要了结案件,必须找民警 “刘某某” 处理,而这名所谓民警正是刘某昕本人。
民警随即对刘某昕居住场所开展检查,现场查获假警服、肩章、警号等全套警用制式标志,屋内还有两名女性,其中一人正是聊天记录中遭受胁迫的受害人小美。
经询问受害人,案件全貌得以还原。2026 年 3 月,刘某昕就冒充人民警察身份与小美交往。在小美提出断绝关系后,刘某昕拒不罢休。他利用高仿账号伪装成市局办案民警,谎称掌握小美的犯罪证据,恐吓胁迫受害人,一人分饰 “办案民警” 与 “前男友” 两个身份轮番对小美施压。
刘某昕发送虚假办案文件,逼迫小美录制问答视频接受所谓 “审核”,并告知小美,审核不通过就将对其 “上监管”。所谓 “上监管”,就是强制受害人每隔两小时拍摄手势照片报备位置、实时汇报自身动态,以此实现对受害人的精神控制与人身约束。
7 月 27 日,在刘某昕的胁迫之下,受害人小美带着闺蜜张某来到刘某昕住处。受害人并不知晓,楼下已经布控着真正的办案民警。如若抓捕稍有延迟,两名女子极有可能遭遇更为严重的侵害。
经查,刘某昕自 2023 年通过网络购买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肩章、警号等物品私藏家中;2026 年 7 月,其利用警用标识冒充公安民警,对小美实施恐吓欺骗以及精神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刘某昕因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全部涉案警用服装、标识予以没收。受害人小美、张某已由家属接回。
淮安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私人微信、视频通话办理案件,不存在所谓 “秘密办案”。网络上以出示警服、警官证、法律文书等方式自称警察的,均为诈骗。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拨打 110 或者属地派出所电话进行核实。(视频来源:淮安警方)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