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称野人先生“比钟薛高难吃多了”,店员回应“千人千味”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9-15 10:42:00
9月12日,罗永浩在个人账号分享消费体验,点名批评野人先生,引发网友热议。
罗永浩在帖文中说:“在机场试了一下,暴得大名的野人先生很一般啊,考虑到价格,甚至可以说难吃。它是怎么火起来的?”罗永浩还特别标注:“这是一个消费者的正常评价和疑问……”他还将野人先生与钟薛高进行了比较,称“感觉比钟薛高难吃多了,怀念钟薛高”,并特别标注“后者已破产拍卖,智障阴谋论可以省省了”。
9月14日,对于被指“难吃”, 野人先生环宇城店店员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千人千味嘛,看总部怎么回应吧。我们加盟店生意没受什么影响,跟以前一样,暑假的时候我们业绩还挺好的。”
9月14日,#野人先生和西贝为同一种制作模式#登上热搜。据报道,此前野人先生曾被质疑售卖的是预制冰淇淋,并非门店现做。创始人崔渐维就此作出回应,称品牌采用“中央工厂预处理 + 门店终端制作”的协同模式。该模式与西贝的生产制作逻辑一致,西贝贾国龙曾解释,品牌中央厨房只负责原材料预处理,菜品最终烹制环节都在门店完成,这种属于预加工,并非预制菜。
记者查询企查查APP了解到,北京野人先生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全资股东均为崔建维。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业务。
对于预制的说法,店员对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表示,“我们家从来不预制,冰淇淋都是当天做的。”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野人先生在小某书公众号曾发文,“现洗的大米,现蒸的米饭,现做的冰淇淋,小野用最直白最不拐弯抹角的方式告诉大家:当天现做,拒绝隔夜。”
此外,第三方数据显示,野人先生视频账号累计粉丝超439万,近30天涨粉40.8万,遭罗永浩吐槽次日涨粉近3万。
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认为,《民法典》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拥有批评、监督商品的法定权利。罗永浩基于亲身试吃体验发表口味感受,“难吃、一般”属于主观感官评价,没有捏造虚假事实,也没有使用侮辱诽谤言辞,即便作为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该言论原则上不构成名誉侵权。口味因人而异,商家对于消费者的负面主观感受,负有必要的容忍义务。当然公众人物同样有言论底线,如果后续演变为编造虚假事实、恶意诋毁,则会触碰侵权红线。
品牌面对网络差评,不是随时都可以起诉维权。企业起诉消费者差评,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对方捏造虚假事实、编造不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使用侮辱性语言恶意诋毁商誉,同时要有证据证明品牌社会评价降低和该言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仅仅是口味不合、主观体验差,哪怕评价言辞尖锐,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企业的诉讼请求。
消费者有评价吐槽的自由,企业也有维护自身商誉的权利。但口味好恶没有统一标准,企业面对主观差评切忌情绪化硬刚。维权应当建立在对方捏造事实的基础之上,盲目起诉消费者,往往会造成二次舆情伤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