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戴彭于晏头套入室行窃,当晚被警方抓获 此类明星面罩网上热销,是否有法律风险?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10-15 19:33:00
以为精心伪装就能瞒天过海?近日,据四川威远县公安局公众号消息,一名小偷“脑洞大开”,戴着印有彭于晏的头套入室行窃,万万没想到,刚踏进房门,就被客厅摄像头直接“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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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威远警方”公众号
10月13日下午1时许,张某联系朋友出钱搭车从四川内江赶往威远,15时到达威远后,在街上闲逛踩点。物色到一处小区后,他悄悄从地下负一楼车库潜入,顺着楼梯上楼寻找作案目标。找到一户后,他侧耳细听,还轻轻敲门试探,确认屋内没人,拿出提前备好的开锁工具,打开防盗门。
作案前,他特意戴上印有男明星彭于晏的黑色头套和手套,蹑手蹑脚走进屋内。可刚迈入客厅,一眼就看见了客厅的监控摄像头。嫌疑人瞬间慌了,转身拔腿就跑,下楼找到等候在外的朋友,并火速返回内江。
威远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刻开展侦查,很快锁定嫌疑人张某,并于当晚8时在内江将其抓获。审讯中,嫌疑人供述称:最近手头紧、欠了外债,早年在内江有盗窃前科,这次专门跑到威远作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想看看会不会被警方抓到。本以为计划周全,还有专属头套“加持”,没想到栽在了监控上。
事件引发关注后,有网友提问:嫌疑人从哪里买到了印有明星面容的头套?这类头套是否涉嫌侵犯明星肖像权?
10月15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搜索发现,电商平台上,售卖此类“人脸弹力网纱面罩”的商家不少,价格从4元到25元不等,多个热门店铺标注全网销量过万。商品评价中,有不少买家晒出了佩戴之后的样子:头套可以遮住面部特征,如果是在夜晚使用或戴上帽子,可以实现类似“易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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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明星面罩
一家店铺的客服人员表示,头套上的图案可根据顾客提供照片来定制,演员、歌手、体育明星、电影角色等均可。记者注意到,有个别商家在详情页提示:“本产品为趣味装扮头套,仅供搞怪娱乐、节日派对、角色扮演及拍摄等合法场景使用;勿用于冒充他人、恐吓骚扰、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玩笑应适度,避免引起恐慌或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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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提示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认为,商家售卖印有彭于晏等明星肖像头套,已经构成肖像权侵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得将肖像用于制作、售卖商品。商家以营利为目的批量销售,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个人学习、新闻报道等合理使用情形。商家页面标注“仅供搞怪娱乐”仅属于单方提示,不能免除肖像侵权的民事责任,该免责声明在法律上无效。明星可起诉商家,要求下架商品、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如果头套图案存在丑化形象,还可能同时涉嫌侵害名誉权。
张永辉表示,买家佩戴头套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普通情况下商家不需要承担刑事连带责任。构成共同犯罪的前提是商家主观上明知或者事前共谋买家将头套用于违法犯罪,仍然向其出售;正常零售、不清楚买家犯罪意图,即便商品后续被用作作案工具,卖家也不用为盗窃等犯罪行为担责。
此外,商品页面的免责提示无法帮商家完全免责,只能起到有限的风险告知作用。一方面,不能豁免商家本身侵犯肖像权的责任;另一方面,也不能规避如果明知买家犯罪仍然出售而产生的刑事风险。该提示仅能证明商家对合法使用场景作出善意提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自身过错程度,但不是法律上的“免罪金牌”。
见习记者 鲁玥
校对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