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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印发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2026—2030年)

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江苏省教育厅

2026-08-14 12:28:00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高水平大学

建设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苏政发〔2026〕7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内各高校: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2026-2030年)》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2026-2030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部署,加快推进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升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省政府决定接续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积极顺应新一轮科技产业革命和人工智能推动教育变革新趋势,围绕教育强省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聚力打造一流高水平大学集群。

到2030年,分类推进高校争创一流,1-2所高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3-5所高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新增高校及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10所以上省属高校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入国内前列,分类推进各类高校改革发展,科学定位、凝练特色,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争创一流。聚力打造若干学科高峰,10个左右学科成为世界顶尖学科、一批学科建成国内拔尖特色学科。大力提升内涵建设质量,积极推进高水平大学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大局,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量和效率,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劲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不断拓展实践育人和网络育人空间。在国家统一部署下,积极探索高考及招生制度改革,支持高水平大学优化选拔和贯通培养机制,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面向科技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快速迭代机制,建设国内一流的品牌专业,培养大批数智时代的复合型创新人才。高质量建设国家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等,完善项目化、跨学科、校企双导师制等培养机制,推广工学交替、校企联合育人和学生带薪实习等育人模式,打造具有制造强省特色的产教融合培养模式。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大学生创新大赛成果转化,营造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动工程硕博士培养模式改革,鼓励高校探索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博士+硕士”和“学位+专项”等改革。支持高校加大博士生奖助力度,为博士生潜心科研提供更优物质保障。

(二)建设高水平学科专业。加强“双一流”学科、拔尖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建设,分层分类建设高水平学科。积极推进学科专业调整优化,建立学科与产业人才需求对接机制、急需领域快速布局机制和就业导向的红黄牌提示制度。聚焦新兴支柱产业、未来产业和“1650”产业体系,构建跨领域、跨校际的学科创新链。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遥感、纳米、低空等急需领域大力发展新兴交叉学科,争创国家交叉学科中心,建好高校学科交叉中心,培养复合型交叉人才,培育先导性原创性科技成果。加强基础学科建设,促进应用学科与基础学科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人文经济学理论研究和学科平台建设,打造人文经济学研究高地。

(三)打造高层次师资队伍。坚持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机制,实施江苏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形成激励青年人才快速成长、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水平大学引才育才主阵地作用,加大海内外顶尖人才和优秀青年学术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建设衔接有序、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梯队。持续深化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绩效评价、薪酬分配等领域改革,全面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打造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支持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双聘产业高层次人才,畅通校企院所产业人才“双聘”工作机制。

(四)开展高效能科学研究。支持高水平大学充分发挥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作用,深化省基础科学中心建设,提升原始创新供给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的创新链条。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加强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聚焦生物制造、智能机器人、集成电路、新能源、新型储能、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动通信等产业领域,加强校企、校院(所)有组织协同攻关和重大项目培育,解决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难题。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支持企业、院所参与人才培养,在区域创新力强、经济实力雄厚、产业资源集聚的地区,积极布局新型研究型大学。

(五)支撑高质量区域发展。支持高水平大学参与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特色产业人才集聚,一体推动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建设、“双高协同·校(院)企双进”和国家大学科技园优化重塑等工作,发挥“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模式的优势,推进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费、尽职免责等改革取得实效,形成“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双轮驱动的创新生态。支持高校新型智库建设,提升咨政建言能力。鼓励高校面向社会开展各类科普公益活动。开展省属高校学生宿舍提质扩容三年攻坚行动,多措并举改善高水平大学办学条件。鼓励高水平大学扩大招生规模,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大学的愿望。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支持高校优秀毕业生留苏来苏就业创业,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六)传承高品位优秀文化。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自觉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创新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聚焦江苏文脉传承发展,深入推进江苏地域文化研究,系统阐释长江文化、大运河文化的时代价值。

(七)深化高品质国际合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美国青少年教育交流团访华师生重要复信精神,推动中外友好合作交流。着力提升中外合作办学层次和质量,支持引进境外高水平理工大学来苏合作办学,吸引更多海外优秀留学生来苏学习交流、攻读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引进更多各领域海外专家学者来苏任教、科研合作、联合培养学生。支持有条件的高水平大学筹办海外卓越工程师学院、海外科技小院、中医药教育中心,打造江苏高等教育对外开放品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主持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建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国际合作平台。支持高水平大学派遣师生赴海外访学、合作研究和到国际组织任职。支持高校成立高水平国际学术组织,创办一流学术期刊,提升我国在科技前沿领域的话语权。

(八)完善高标准治理机制。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推进高质量党建工作,提升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效能,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标准,选优配强高水平大学党委书记和校长。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创新,发挥学术组织在高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师生参与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支持高校开展面向产业应用的教师绩效和学生学业等评价机制改革。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高校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高校安全治理能力。

三、重点计划

(一)“双一流”建设支持计划。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目标引领,深化部省共建机制,支持在苏“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省教育厅组织各建设高校编制任务清单,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和期满绩效评价等管理机制,重点考核各建设高校争创一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进展和成效。

(二)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以聚力筑峰、巩固优势为目标导向,支持一批高水平省属高校加快提升办学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高峰计划建设高校须具备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建有若干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学科。省教育厅组织各建设高校编制建设方案,实施年度报告、中期自评和期满绩效评价等管理机制,主要从目标达成度、任务完成度、实力提升度、发展贡献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拔尖特色学科建设计划。以拔尖培优、强化特色为建设思路,聚焦学术前沿和产业体系急需领域,重点培育30个左右基础厚实、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拔尖特色学科,支持其争创“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建成国内领军学科。省教育厅制定拔尖特色学科遴选标准,实施目标导向、任务驱动、年度报告等管理机制,主要围绕各建设学科目标达成情况及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进行验收评价。

(四)江苏特聘教授计划。以高端引领、创新机制为人才引育导向,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技术等重点领域,支持普通本科高校面向海内外选聘高水平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助力江苏打造人才高地。省教育厅每年组织选聘特聘教授150人左右。特聘教授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期满重点考核特聘教授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

(五)内涵质量提升计划。以聚焦内涵、提升质量为建设思路,支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结合实际需求,改革创新、彰显特色、补齐短板,积极参与“双高协同·校(院)企双进”等产教融合重要工作,自主提升内涵质量水平。

(六)人工智能赋能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以数智驱动、赋能创新为核心理念,支持高校开展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建设人工智能相关学科专业和智能体等,大力拓展人工智能助教、助学、助研和助管等应用场景,推动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校治理、人才培养及科研范式变革。

四、保障机制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省教育厅承担日常管理工作,与省委人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从重大项目、基金投资、经费安排、产教融合、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强资源整合统筹,给予高水平大学全方位、体系化支持。

在建设周期内,省财政为“双一流”建设支持计划、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拔尖特色学科建设计划、江苏特聘教授计划安排稳定支持经费。对内涵质量提升计划,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和江苏发展贡献等方面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根据公开可获取数据,分类开展“无感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各有关高校年度支持资金额度。对人工智能赋能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依据各高校人工智能赋能高质量建设工作成效,确定年度支持资金额度。

鼓励各设区市积极参与高水平大学建设,结合实际在资金、政策、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各建设高校要认真落实本建设方案,强化主体责任,明确目标定位、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高质量落地见效。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等各方面力量参与高水平大学建设,深化高校对外合作和社会服务,积极吸引产业界、金融界等社会投资和校友捐赠,多元拓展筹资渠道,为高水平大学建设争取更坚实的物质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