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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迎来“大宽松”时代:从“买房专用”到“安居全能”

来源: 交汇点

2026-08-19 19:13:00

8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公布,将于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

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继2002年、2019年后的第三次修订,《决定》共计二十项修改内容,业内评价,这是二十余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制度调整。

从过去偏向“买房专用金”,到如今打造“安居全能账户”,住房公积金正在完成一次深刻的角色重塑,更加适配群众多样化的住房消费需求。

9类情形可提取,租房、装修、物业费全部纳入

本次修订最受关注的变化,是大幅拓宽公积金提取使用场景,覆盖住房全生命周期。

《决定》删除原条例租房提取“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前置条件,从制度层面取消收入比例门槛,租房提取的约束显著放宽。同时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两项提取情形,设置“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兜底条款。

调整后,公积金提取扩充至9类,覆盖租房、购房、建房翻建大修、偿还房贷、装修、缴纳物业费,以及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情形,兼顾住房消费与特殊情形销户提取需求。

超2亿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不搞强制“一刀切”

制度覆盖面的扩容,是本次修订的另一大突破,把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制度,允许自愿缴存、按规定享受对应政策支持。

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超2亿,新规将惠及大量新市民、青年群体。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解读表示,扩面工作把握两点原则:一是充分尊重灵活就业人员意愿,不强制参保,杜绝“一刀切”;二是具体实施办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住建主管部门做好业务指导,给各地结合实际留出政策空间。

审批提速、全国互信互认,破除异地业务壁垒

在服务效能优化上,新规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公积金提取审批时限明确缩短至3日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由原来15日压缩至10日内完成准予或不准予的审批答复。

不止于提速,制度还明确要推进公积金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推动缴存记录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让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跨区域业务办理更加便捷,破解异地流动就业群体办事堵点。

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存贷利率权限上收国务院

在资金运行管理方面,公积金投资范围得到拓展:由原先仅可购买国债,调整为可购买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这也是行政法规层面首次放开该类投资品种,助力公积金资金保值增值。

利率管理机制同步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利率制定权限上收,明确由国务院决定。

放宽不忘风险防控,严打骗提骗贷、建立信用监管

在扩大使用、降低门槛的同时,新规同步完善风险约束机制。新增公积金信用管理制度,明确公积金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用约束。

惩戒标准清晰:以欺诈、伪造材料等手段违法提取公积金,责令限期退回,3年内不得办理提取、申请公积金贷款;通过弄虚作假骗取公积金贷款,责令返还贷款资金,5年内禁止提取及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次公积金制度的大修订,既是回应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的务实举措,也是制度自身的一次迭代升级。一方面拓宽使用场景、降低参与门槛,让更多群体享受到制度红利;另一方面通过信用监管、严厉惩戒筑牢风险防线,做到“放得开、管得住”。随着2026年9月新规落地,住房公积金将进一步回归安居本源,在保障居民住房需求、助力新市民安居落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贾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