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文娱

发布黄杨钿甜相关视频被下架,网友:到底是谁起诉了我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7-14 15:16:00

7月12日下午,一名网友“烟火大器”在社交媒体发帖称,自己被起诉了,自己与黄杨钿甜“耳环事件”相关的8个视频作品,包括“新歌《耳环公主》”“耳环‘岁月静好’”“通报了个寂寞”等已经全部被下架。

该网友在视频中表示,“我不明白,各路媒体纷纷报道的事件,黄杨小姐为啥单单起诉了我呢?目前是走程序阶段,估计我很快会收到传票。”

据悉,今年5月,17岁女演员黄杨钿甜因在成人礼上佩戴“天价耳环”引发关注。随后,雅安联合工作组通报,其父亲杨某在雅安工作期间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在参加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和工作期间涉嫌故意隐瞒违法生育二孩问题,监察机关已立案调查。

采访中,该网友告诉记者,于7月9日、7月10日分两次收到小红书平台发来的8条诉讼通知。但并不知道“起诉我的权利人是谁?因为什么原因我侵犯了什么权利?那个对方的诉求是啥?小红书给我的回复就是让我去申诉,给我确切一个答复就是,我是被起诉了。”此外,该网友在快手、抖音、视频号都有发过,但是有些发出去就被屏蔽了,或者被限流了。

该网友透露,最近收到很多骚扰信息。“毕竟官方没有通报的一些事情,按照我自己的推理去推算,这肯定是不妥,我不会再发了,但是我也要弄明白,到底是谁起诉了我。”

到底被谁起诉了?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魏增律师告诉记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和第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两个条款规定了网络侵权的“通知-删除”规则。该规则最初是来源于知识产权诉讼,尤其是著作权侵权诉讼领域。是说如果权利人发现网络侵权,可以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内容临时处理;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将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侵权扩大;网络用户接到通知后可以出具不侵权声明并要求平台恢复网络服务;网络平台应当将声明转送权利人;如权利人未在一定期限内提起行政或司法程序,则网络服务应当恢复。

律师表示,假如新闻信息属实,则网络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后,有义务将通知转送网络用户。新闻事件中的网络平台对用户部分作品采取临时措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拒绝将权利人通知内容转送网络用户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而且侵害了网络用户的知情权。假设权利人并未提起诉讼,则网络用户因为不知晓权利人的信息和通知内容,将难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律师表示,类似新闻事件中网络平台不向网络用户转送通知或者投诉内容的情况其实不是个例,不少网络平台通过用户协议条款的设计,排除和限制用户权利,而赋予平台极大的权利,使得平台可以有极大的权限对网络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处理,且不向用户说明处理的原因。这样的行为,很多已经构成违法。

魏增还说,新闻事件中网络平台收到权利人通知对网络用户的内容进行临时处理是依法而为,但是拒绝向用户披露权利人信息及通知内容是明显的违法。且不论权利人与网络用户的诉讼最终结果如何,网络用户有权就网络平台的不披露行为提起诉讼,追究平台的侵权责任。

实习生 徐妍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视频剪辑 庆苗苗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