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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天掉粉71万,律师解读白冰自称被陷害能豁免行政责任吗?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5-14 20:52:00

5月13日,此前因偷税超900万被查的网红白冰复更引发热议。他发视频爆料自己遭身边亲信褚某套路,被诱导注册魔托唐公司,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对方持股30%,而这家公司在没经营过一天的情况下便被注销,后续涉诉时,褚某把该公司当成是其拥有白冰公司股权的证据。

网红白冰因偷税超过900万元被查处后,他在复更视频中透露,自己遭到了身边最信任的人算计,不仅损失了几千万,还差点被送进监狱。白冰表示相信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此次视频内容主要涉及原告白冰与被告冰哥(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第三人檀某(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白冰首先就税务问题向网友道歉,表示内心十分自责,辜负了支持他的人。

白冰讲述了被所谓“好兄弟”坑害的过程。他刚到上海工作时认识了一位本地人,该男子在他腰部受伤时对他嘘寒问暖,并吹嘘自己认识名医,这让初来乍到的白冰感到温暖。两人熟络后,该男子提议合伙开公司,需要用白冰的身份证件办理手续。白冰毫无防备地将证件交给对方,对方注册了一家公司并给了白冰30%的股份,但这家公司从未实际运营,白冰对具体情况一无所知。

白冰走红后,这名男子一直纠缠他,鼓动他从事带货行业,但白冰没有同意。该男子还在白冰面前营造成功人士的形象,曾带他去所谓的“自己公司”参观,但后来白冰发现这名男子根本没有自己的公司,甚至负债累累,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白冰意识到自己被对方设下圈套,公司财务被操控,资产被转移,还因为假账背上了巨额补税罚款,目前他已经报警维权。

尽管如此,评论区许多网友对白冰的讲述并不买账,有人质疑如果情况属实,应该直接报警查清事实,而不是在网上讲述故事。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通报白冰在2021年至2024年间通过转换收入性质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911.18万元,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91.24万元,该笔款项已全额缴纳。通报发布后,白冰的多个社交平台账号被禁言,此次复更是其账号解禁后的首次更新。

第三方数据显示,目前白冰短视频账号粉丝3983万,已跌破4000万,近30日掉粉71万,且多平台账号已再次被禁言。

5月13日,白冰助理邵峰也澄清,内容为“兄弟们不是我转走1000多万,短剧都不敢这么演,大家看完整视频吧。”

企查查APP显示,白冰提及的上海魔托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由白冰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并持股70%,褚某任监事并持股30%,该公司已于2021年12月注销。值得注意的是,白冰实控的冰哥(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近期因公司决议纠纷被合伙人檀指间(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案件将于5月25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5月14日,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凯律师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白冰2021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共计911.18万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其行为模式符合“虚假申报”这一偷税手段要件,“转换收入性质”本身即表明具有逃避缴纳税款的主观意图,税务机关据此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91.24万元的处理,定性准确。

白冰公开声称前员工通过虚假持股、虚增工资、转移公司资金等手段侵占利益、设局陷害,导致其无力补缴税款。陈凯解读这一声明涉及两个层次的法律问题:税务机关对偷税行为的认定,审查的是纳税人自身是否存在虚假申报等客观行为及是否造成税款损失后果。他人侵占公司资产、转移公司资金等内部纠纷,不影响偷税行为的独立认定——即便公司账户资金被他人侵占,纳税人仍有依法申报纳税的法定义务,两者在法律上并非因果关系。因此,“被陷害”不能作为免除或减轻偷税行政责任的有效抗辩事由。此外,若白冰指控的前员工侵占利益、转移公司资金等事实属实,则可能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或盗窃罪等刑事犯罪,白冰如提交相关证据,应另案追究其法律责任。

目前本案罚款及滞纳金均已全部追缴入库。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逃税罪初犯在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后,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白冰能够避免刑事追诉,关键在于其全额履行了税务处理决定,而非其声称的“被陷害”因素。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