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文娱

“马思纯享年三十七”引众怒,被指“标题党”新氧致歉,马思纯方已起诉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6-12 19:18:00

6月11日,医美类账号新氧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标题为《马思纯,享年37岁》的推文,因为标题相当惊悚一时间引起了不少网友热议。而实际上,这是一个纯粹的“标题党”式的标题,早前马思纯在一档节目中说过一段话:“曾经的我因现在的我过于强大而被击败,于二零二五年夏日离世,享年三十七岁,其一生过于憋屈、真诚、善良。”她想要表达的是自己与旧我告别,拥抱一个更加强大、坦然的新生自我。然而,公众号截取了其中一句话,并制作成了非常像标准讣闻的标题,实际上这篇推文是推广美容仪的商业广告,与标题也毫无关系,“这标题起得吓我一跳”“好离谱的标题啊,这是干嘛?人家马思纯过得好好的啊。”网友对此表达了强烈不满,很快该推文的标题被悄悄修改成为《马思纯的“停在三十七岁”》,争议并没有因此平息,不久后文章删除。

6月12日傍晚,新氧发文致歉,“一个如此不妥的标题能够通过流程对外发布,说明我们的审核机制出现漏洞,主要责任在管理层。”这已经不是新氧第一次出现类似的问题了,在其公众号中搜索,可以找到7篇致歉声明,分别向林志玲、袁莉、毛晓彤、徐冬冬、张哲轩、胡曼钰以及JUR品牌进行致歉,时间横跨2020年到2025年12月28日,致歉的原因大致上有发布不当言论、造谣诽谤、引用未经证实的网络爆料等。企查查显示,新氧有99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85起肖像权纠纷案件,53起著作权侵权纠纷,还有名誉权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

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振武认为,一字不改地引用原话也是侵权,而且这是自媒体最典型的侵权套路,根据《民法典》第1025条,即使内容基本真实,但若“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或“歪曲事实”,仍需承担侵权责任。马思纯的原意是“旧我死去”的文学隐喻,这是完整的语境。而公众号将其抽离出来,放在标题这一特定位置,使其发生了语义畸变,变成了针对在世者的“死亡宣告”。法律上的“虚假”不一定是编造事实,断章取义导致的误导性解读,同样属于“不实信息”。同时,“享年”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极强的特指性,专用于讣告,将其用于一位曾患抑郁症、正在重建自我的女性艺人身上,即便字面上源自她的访谈,这种语用场景的强行错位,本身就构成了对当事人的精神冒犯和社会评价的潜在贬损。同时,从使用目的来分析,目的非法即“越界”,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强调,即便引用真实信息,若目的是恶意营销、博取流量,且手段违反公序良俗,依然构成过错。

12日傍晚,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律师函,表示已接受马思纯委托,起诉新氧运营主体,现已完成立案材料的递交工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