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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找紫牛|商场与承租方“对垒”,小商户开业一个月就遭断水断电

来源: 紫牛新闻

2024-06-19 17:26:56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近日,读者周女士向扬子晚报【有事找紫牛】栏目(025-96096)反映,称在南京新世界百货经营餐饮店,结果开业仅一个多月就被商场断水断电,导致无法营业,损失巨大。新世界百货给出的理由是未收到房租和物业费,而承租方坚称自己未拖欠租金。为此,记者对几方都进行了采访,但商场与承租方各执一词。此事已发生近两个月时间,迟迟无法解决,导致20余家小商户利益受损。

商户:刚开业不久就被断水断电,损失巨大

周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详细讲述了她的经历。她提到,在2023年10月,她通过中介与付先生建立了联系,并签订了一份合同,计划在南京新世界百货一楼开设一家专门提供酸菜鱼的商铺。付先生作为二房东,租赁了新世界百货的一二楼部分区域,用于开设美食城。周女士租下的商铺面积为60平米,并于10月26日向付先生支付了全年租金26万元以及半年的物业费9000元。之后,她投入了17万元对店铺进行装修,并在通过新世界百货的验收后,于2024年3月6日正式开业。

然而,好景不长。周女士无奈地表示,就在她刚开业一个多月后,也就是4月25日,整个美食区突然遭遇商场的断水断电,导致包括她在内的20多家商户无法营业。新世界百货给出的解释是商场未收到房租和物业费。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周女士和其他商家找到商场进行交涉,但商场方面表示,他们与付先生才是合同相对方,建议他们找付先生解决。周女士他们找到付先生得到的回应是不欠商场的租金。她表示:“我们商户对他们双方的合同一无所知,怎么能因为他们之间的纠纷就断掉我们的水电呢?”经过多次协商,商场同意为商户提供一条临时用电线路,以维持冰箱冰柜等设备的正常运行。

到了6月17日,商场又通知将在18日中午时段掐断临时用电。这让周女士倍感焦虑:“那我们价值数万元的食材和货品该如何存放呢?”她希望商场在问题得到解决之前能够恢复供电,并表示愿意先行支付电费,以确保食材不会变质,减少损失。然而,她的请求遭到了新世界百货的拒绝。周女士透露,她为了开设这家商铺共投入了七八十万元,但仅仅经营了一个多月就遭受了如此巨大的损失。尽管她多方寻求帮助,但问题仍然悬而未决。

与周女士有着相似遭遇的孟先生也在新世界百货一楼经营小吃生意。他告诉记者,自己是直接找到商场招商部并表达了在美食城开设小吃的意愿。后来,商场的工作人员向他推荐了付先生。由于当时并不了解付先生的身份,孟先生误以为他是商场美食城的负责人。之后,他与付先生注册的南京御少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合同,并支付了10.5万元的租金(押一付六)。然而,就在他的煎饼小吃试营业仅13天后,即4月25日,同样遭遇了断水断电的困境。

孟先生表示:“我总共投入了27万元,生意只做了13天。在开业前,我们需要通过商场的验收,每天闭店后还要向商场汇报。作为管理方,商场在遇到纠纷时却选择发函强制让我们撤走,我们的权益该如何得到保护?”他认为新世界百货在此事的处理上毫无担当。“我们并不欠房租和水电费,而付先生的公司也是新世界百货招商过来的。如果你们之间的纠纷无法和解,那你们应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而不是强制将我们清走。”

承租方:从未拖欠过租金,商场有错影响我招商

付先生告诉记者,在2023年,他以个人名义与南京新世界百货签订了两份承租合同,承租了商场一楼靠近东门及二楼的部分区域,总面积接近1000平米,计划用于开设美食城。合同中约定,前三个月为免租期,之后每月租金总额为15万元,采用押三付一的支付方式,即需在每月的5日至15日预付下月的租金。

此后,付先生成立了南京御少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以公司名义对外招商,积极吸引商户入驻。然而,他坚称自己从未拖欠过租金,“商场在4月25日就断了水电,但4月份的租金我已全额缴纳,租期到4月30日才结束。而且,我还有3个月的保证金在他们那里。”提及此事,付先生也感到委屈,“如果商场认为我欠租,他们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怎能如此草率地断掉水电,丝毫不顾及我下面众多商户的利益?”

付先生还透露,自2023年10月15日入驻商场以来,他对商场的诸多行为深感不满。他提到,在免租期内,商场便开始收取每月6万多元的管理费,而当时他尚未开始营业。此外,商场还向他收取了1万元的公摊电费和营业推广费。更为严重的是,商场将二楼的消防门位置和消防通道出租给他作为店铺使用,这一行为导致他与招租的商户产生了纠纷,严重影响了招商工作的推进。

由于二楼消防问题未得到解决,付先生说,在预交5月份租金时仅支付了一楼的租金,二楼的租金则未缴纳。他强调,一楼和二楼的租赁是两份独立的合同,即使因故断水电,也不应将两层楼的水电全部切断,因为一楼的租金已经按时缴纳。对于目前的情况,付先生表示正在收集相关材料,准备起诉南京新世界百货。

新世界:承租方未足额支付租金,正在取证准备起诉

针对此次事件,记者采访到了南京新世界百货的负责人李先生。他告诉记者,此事的根源在于承租方付先生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在合同与租金的问题上,李先生与付先生的陈述基本一致,然而,在租金缴纳的时间上,双方说法不同。李先生指出,合同中明确规定租金应在每月的1日至5日之间缴纳,而付先生则称约定的交费时间是5日至15日。

付先生表示,五月份的租金中,一楼已经缴纳。但李先生指出,五月份一楼的租金应为7万元,而付先生仅支付了2万元。他进一步解释:“我们多次催促付先生缴纳租金,但直到4月25日,他仍未支付,并且明确表示无力支付。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只能采取断电断水的措施。”

关于付先生提及的二楼存在的消防问题,李先生予以否认。他说:“在图纸交场时,我们二楼设有多个消防通道和消防门,不存在违规出租的问题。”此外,针对6月18日商场临时用电被停止的情况,李先生解释说:“当时,有的小商户反映货品存放困难,因此我们出于帮助的角度,商场主动为商户们提供了一路临时用电。然而,在多次发函要求商户将设备和商品搬离后,他们却迟迟未动。考虑到已经快两个月了,不可能一直无偿给他们使用,所以就断电了。”

在谈及此次事件的责任时,李先生认为商场并无过多责任。他表示:“付先生未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反而到商场闹并四处举报,这主要责任在于他。他的行为导致我们商场场地迟迟无法收回,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李先生透露,商场方已向付先生发送律师函,目前正在进行取证工作,并将很快向法院提起诉讼。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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