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要闻

促增收减负担 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江苏出台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

来源: 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2025-06-09 13:52:00

  点击观看视频

  《江苏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日前正式对外发布,推出六大行动24项62条具体措施,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全方位拉动有效消费需求。

   

  《若干措施》提出了六大行动,包括: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瞄准消费能力、消费供给、消费环境等一系列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提出了具体应对举措,进一步推动消费潜力的释放。

   

  在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江苏将多途径提升居民收入。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5万人次以上;督导省内上市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中长期分红规划,强化投资者回报;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今年发放贷款40亿元以上;全面摸排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采取限制措施。

   

  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中,江苏将加大对重点群体的保障力度。落实辅助生殖等医保支付政策,推进生育津贴“免申即享”;2025年新建改扩建80所义务教育学校;按不低于8%增幅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省定基础标准至人均730元;适时向低收入困难群体发放救助金或补贴;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聚焦优化服务供给。2025年江苏将改造提升300个社区助餐点,新增80家社区普惠托育点;推动发布2025江苏省米其林指南,支持开展扬州早茶文化周、江苏非遗美食周等活动;推进南京、苏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2025年省、市、县将联动开展“苏新消费”四季主题系列活动超2000场次;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二手商品流通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行 将“五一”前3个工作日、“国庆”前3个工作日分别设置为中小学春假和秋假等。

  记者 │ 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郝朦 尹美又 何斐 俞铭义 

  编辑 │ 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李国政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