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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头条|湖南一小区电梯卡在楼层中间,保安打开电梯门,女子出轿厢跌落电梯井身亡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6-16 19:27:00

近日,湖南祁阳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帖称,她和母亲坐电梯上楼回家的时候,电梯发生故障,轿厢停在一楼和二楼之间,之后保安用钥匙打开了电梯门,“在第一个乘客跳到一楼地面后,由于轿厢和地面之间有1米多的落差,他便把一旁的灭火器箱挪过来当做台阶,我母亲下来的时候踩上去时灭火器箱发生凹陷,没站稳跌落电梯井身亡。”6月16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到发帖网友吴女士,她表示,目前街道、应急、物业多个部门已经介入调解,但事发过去一周后仍未有结果。涉事电梯维保人员告诉记者,保安擅自打开电梯门属违规操作。当地应急管理局则回应记者称,已成立事故调查组。

电梯发生故障停在楼层中间

保安打开电梯门乘客出来时坠落

吴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事发于6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当时我和母亲准备坐电梯回家吃饭,里面一共有10名乘客,就在电梯运行到2楼的时候突然发生故障停住了,还往下坠了一段,然后我们赶紧拨打了救援电话。”

吴女士记得,事发后大约过了20多分钟,物业的保安赶了过来,“他的手上有电梯门的钥匙,把电梯门给打开了。门打开之后,我发现轿厢卡在一楼和二楼之间,距离地面目测落差有1.4米,当时保安也没有什么表示,所以我们也不知道到底要不要从电梯里出去。”

事发电梯


吴女士表示,有一名乘客有事着急出去,就自己先行跳到了一楼的电梯间,“她跳下去之后出于好心,还把一旁的灭火器箱挪到了电梯轿厢的下方,方便后面的乘客下来的时候当台阶踩一下。”

吴女士称,在第一个乘客出去后,她的母亲第二个下去,“没想到踩到灭火器箱的时候意外发生了。由于灭火器箱只是一层薄薄的铁皮,在受力后直接凹陷了进去,导致我母亲踩上去的时候站不稳,跌落到电梯井里,在这个过程中,保安一下都没去扶。”

吴女士介绍,她家所在楼栋的1层下方还有G层和负1层,“我看到母亲出事后,也赶紧跳了出来,电梯井目测有十多米深,保安看到我母亲出事,还和第一个放置灭火器箱的乘客争论了起来。后来经过20个小时的抢救,我母亲永远停止了心跳,她今年只有49岁。”

电梯维保人员称保安无权操作

当地应急局:已成立调查组

吴女士告诉记者,她从物业那里了解到,保安手上的电梯门钥匙是之前的检修师傅留下的。“出事的电梯在过年的时候就已经坏过多次。”据吴女士向记者提供的该部电梯的维保记录显示,该电梯在3月-6月共有7次维保记录,3月-5月月均两次维保记录,距离事发最近的一次维保记录是在6月8日,距离事发仅间隔一天。吴女士称,目前街道、公安、应急、物业等多个部门介入调解,进行责任划分,但一周过去了还没有任何结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到负责事发电梯维保的一位师傅,他表示,涉事电梯在出事前每个月都会正常检修,“至于过年的时候是否有过多次故障,需要查一下记录才能知道。”回忆起事发时的情况,该师傅告诉记者,如果发生人被关在电梯的情况,相关要求规定维保人员需在接到反馈后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我从接到保安的电话后,过了10分钟就抵达了现场。但在路上的时候接到了保安的第二次来电,他告诉我有人坠入了电梯井。”

涉事电梯维保记录


该师傅表示,保安私自打开电梯门的做法是违规的,“电梯门的钥匙必须是有相关证件资质的人才能使用,小区里唯一有资格使用电梯门钥匙的应该是安全管理员,保安跟我说电梯门钥匙是老板给他的。至于乘客用灭火器箱当台阶,肯定也是不合规的。”

那当电梯停在夹层,被困人员该如何逃生?该师傅介绍,当电梯发生故障,轿厢停在楼层之间的时候,被困人员应该先等待维保人员到达,“我们会去机房操作,把电梯停到平层位置,再打开电梯门让被困人员走出。”

涉事电梯的另一名维保师傅告诉记者,目前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已有相关报告。记者致电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情况,将会把记者的联系方式反馈给相关科室,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电。

6月16日下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致电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听到是记者后便迅速挂断,后续再未能接通。记者又致电事发小区所属的长虹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听到记者表明来意后也是直接挂断电话,后续未能拨通。祁阳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表示,此事祁阳市已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主要针对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责任缺失以及责任划分等问题,后续调查结果会在政府官网公布。

放置灭火器箱的乘客是否需担责?

律师解读该事故责任划分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表示,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本案并非单纯的电梯故障事故,而更像是一起由电梯故障、违规救援、现场处置不当、多重安全管理缺失共同叠加导致的人身伤亡事件。

法律上需要重点关注的,并不仅仅是电梯为什么停运,而是谁组织、允许或者默许被困乘客在专业救援人员到场之前离开轿厢。根据电梯安全规范和市场监管部门长期发布的安全提示,电梯发生困人事故后,最安全的做法是留在轿厢内等待专业救援人员到场处理,而不是自行扒门、攀爬或者跳出轿厢。因为电梯停靠在非平层位置时,轿厢与楼层之间可能存在较大落差,一旦失足极易发生坠井事故。

刘凯律师认为,从现有情况来看,物业公司可能是本案最主要的责任主体。根据《民法典》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物业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者,对电梯等特种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责任。如果调查发现保安并不具备专业电梯救援资质,却擅自使用电梯钥匙打开电梯门,或者在打开电梯门后未明确要求业主留在轿厢等待专业救援,而是放任、默许乘客自行离开,那么物业公司很可能被认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救援现场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保安使用的电梯门钥匙目前来源说法不一。如果情况属实,还涉及物业对特种设备专用钥匙管理是否规范的问题。此外,电梯维保单位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据报道,该电梯今年3月至6月已有多次维保记录,且距离事故发生前仅一天刚刚完成维保。如果后续调查发现电梯长期存在故障隐患、维修不到位,甚至存在维保记录不真实等问题,那么维保单位也可能因未履行法定维保义务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刘凯律师还称,至于将灭火器箱搬来作为“台阶”的乘客,其法律责任需要客观看待。从现有情况看,该乘客主观上显然是出于帮助他人脱困的善意,并不存在故意伤害他人的目的。虽然其行为客观上参与了整个逃生过程,但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善意救助行为通常持较为宽容的态度。除非存在明显重大过失,否则一般不会承担主要责任,即便承担责任,比例通常也较低。

另外,很多网友关心灭火器箱厂家是否需要担责。对此需要强调,灭火器箱本身属于消防器材存放设施,其设计用途并非供成年人踩踏承重。如果仅仅因为灭火器箱在踩踏过程中发生变形,一般并不能直接认定产品存在质量缺陷。除非后续鉴定发现产品本身存在设计缺陷、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严重质量问题,否则厂家承担责任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刘凯律师告诉记者,此外,作为成年人,如果在明知电梯停在楼层之间、存在明显高度落差的情况下仍选择自行离开轿厢,客观上确实存在一定风险。但实践中,法院通常还会考虑普通业主对电梯安全知识的认知有限,如果现场保安已经打开电梯门,甚至未明确制止业主离开,业主很容易产生“已经可以安全离开”的合理信赖。因此,即便认定受害人存在一定过错,物业等管理方仍有较大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总体来看,本案最终责任划分仍需以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但从目前披露的信息分析,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否履行到位、保安是否存在违规救援行为,以及电梯维保单位是否存在维护保养不到位的问题,很可能成为后续责任认定的核心焦点。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编辑 宋世锋

剪辑 周嘉楠

主编 陈迪晨

校对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