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1日讯(记者 徐兢)历经两次征求意见,保险代理人新规正式落地。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新规明确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实施分类管理,并首次提出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概念,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38.2万家保险代理相关企业,分地域看,江苏企业数量排名第二。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个人保险代理人。截至目前,个人保险代理人900万人,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300万人。新规首次提出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概念,鼓励探索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效率。
企查查显示,近十年来,2016年保险代理相关企业增长率是最高的,同比增长80%,注册量达4.27万家。2019年相关企业新注册4.65万家,今年前三季度共新增3.6万家,同比增长6%。
地域上,广东省拥有的保险代理相关企业是全国最多的,达3.69万家。江苏、安徽、山东以及四川,分别以3.29万家、2.79万家、2.73万家和2.31万家位列二至五位。
从注册资本来看,超8成的保险代理相关企业注册资本都集中在500万以内,其中66%在100万以内,16%在100万-500万这个区间,在5000万以上的则占总量的3%。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