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在故宫拍摄大尺度“人体写真”的摄影师王动,被判处拘役三个月?针对这一网络爆料,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12月1日采访了无锡多个部门,确认了这一信息。
多方核实
确认是那位曾引发争议的摄影师
2020年11月27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扫黄打非”刊发了一条信息——《自行组织人体拍摄,还做成相册……江苏这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判了!》,引发了媒体的关注。
全国“扫黄打非办”微信公众号“扫黄打非”披露了案件的相关信息。
这则源自江苏省“扫黄打非”办的相关信息内容披露,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王某、刘某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依“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刘某某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相关媒体称,网曝人体艺术摄影师王动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被判刑,并称该案中所称的“刘某某”就是王动的妻子。相关报道还回顾了2015年故宫大尺度“人体写真”事件后,王动接受媒体采访讲述拍摄原因及自己从事人体摄影的原因等内容。
记者就此事向法院方面做了核实,法院方面称,根据规定,涉及隐私类案件属于“依法不公开”的范畴,法院没有对外进行过披露,更不会指名道姓地说到具体是谁。记者从无锡市“扫黄打非”办方面获知的信息是,相关案件的内容就是目前公众号披露的那样,没有更多信息。对于记者确认是否是涉案人是否是“王动”,对方并没有否认。
相关摄影圈内人士称,尽管目前的信息没有明确说案件中被告王某就是“王动”,不过应该是其确凿无疑。
记者获得的一份信息则显示,“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此前发布过一则“直播预告”,称将在今年8月18日下午2点半,开庭审理“王动、刘玉湘贩卖银灰物品牟利”案,但最终直播没有进行。
熟悉司法流程的相关人士称,“扫黄打非”办披露的信息显示,今年7月31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刘某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从司法流程及审判期限规定等方面的信息基本可以“对上”。
通过境外APP进行销售淫秽色情照片
已触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相关的信息内容称,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伙同被告人刘某某通过将电子照片存入U盘后贩卖的方式,以1800元的价格向陆某贩卖电子照片。经鉴定,被查获的U盘内有2378张淫秽照片。此外,2015年以来,被告人王某伙同刘某某通过微信、微店贩卖画册,共查获20本画册,销售金额为13900元。经鉴定,上述20本画册均为淫秽物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刘某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透露,王动被抓是去年上半年。2019年4月下旬,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接到交办线索,反映王某、刘某某涉嫌拍摄淫秽色情照片后通过境外APP进行销售。当年5月14日,梁溪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于8月7日在南宁其住所抓获二位被告人。
王动拍摄的这一故宫人体照,曾引发广泛争议。
王动之所以这么引发关注,还在于此前2015年的那起故宫大尺度“人体写真”事件。当时,故宫博物院专门发布了相关说明,称2015年5月17日上午10时,名为“WANIMAL”的网民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组在故宫博物院内拍摄的不雅照片,照片拍摄行为是“有计划”和蓄谋已久的。而名为“WANIMAL”的这位微博博主,就是职业标注为“人体摄影师”的王动。
媒体披露的信息称,王动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舞台设计专业,曾在国内教书,当时在美国继续学习。其本身是一名场景设计师,除了人体艺术摄影,也有别的方面的创作。王动在受访时还透露,其父母都从事艺术工作,家里挂有很多其父亲画的裸女油画,从小耳濡目染,长大后就开始了人体摄影。
上述圈内人士称,王动在圈内属于“大咖”,有关他的话题一度很热,既有骂的,也有肯定的。有意思的是,记者查询相关信息也发现,标题中含有““WANIMAL”字样的相关信息,不少还涉嫌违法。王动被判刑的信息在社交媒体传出后,一些粉丝还发布了王动被判刑的信息,下面的评论内容也是五花八门。
在国内,与“人体摄影”相关的内容,处于“灰色地带”,相关的负面新闻也不少。江苏宏润律师事务所王友祥律师认为,一般来说,是否“淫秽物品”有一个认定标准,庭审时都会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规定》进行认定。而从公开的信息看,可以判断,两名被告人确实存在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的行为,罪刑相适应。
王律师称,生活中,夹杂淫秽、色情内容而具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表现人体美的美术作品;有关人体的解剖生理知识等的作品,就不属于淫秽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的范围。结合本案,如果两人出于艺术欣赏、夫妻情趣等进行拍摄并用于自己欣赏,而不是复制、传播进行牟利就不会构成犯罪。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