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检车辆上路被追尾,到底该是谁的责任?
来源:紫牛新闻
2020-12-13 17:00:02
扬子晚报网12月13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近日,在南京江宁谷里的牛首大道振容路路口,发生了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当地江宁谷里交警中队的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到,胡某驾驶车辆沿振容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振容路路口时,因疏于观察撞上了前方正在等红灯的许某。因事故责任明确,双方约好时间带上相关材料,到交警中队开事故认定书。
然而,次日上午,双方到中队处理。事故民警在核对证件时发现,被追尾车辆的许某,驾驶的机动车逾期未年检。民警先依法对许某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为双方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追尾的胡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当天下午,该交警中队就收到胡某拨打的投诉电话,表示对事故认定不服,认为民警偏袒对方。
民警又联系胡某,对方表示逾期未年检的车就不应该上路行驶,那么发生事故许某就应该负全部责任。民警向胡某解释称,许某车辆逾期未年检不是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且已因其违法行为给予了处罚,而按规定他追尾是全责,该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公平公正的。经过民警的耐心解释,胡某这才表示又学到了一条道路交通法律知识,并认可该判定。
校对 丁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