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18日讯(通讯员 卢志坚 记者 刘浏)近些年,门槛低、操作便利的小额网贷备受推崇。然而也有一些人在超前消费的同时,深陷债务漩涡,“以贷养贷”,由此衍生出各种各样的催收行业,也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建立虚假还款平台,冒充“催收”人员,以受贷款平台委托催账的名义实施诈骗,短短3个月,骗取500余人共计260余万元。近日,经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由33人组成的犯罪集团诈骗案一审宣判。
2020年3月的一天,家住重庆市渝中区的周女士接到了一个催收电话,对方声称是受委托的第三方催收公司,要求她抓紧时间还贷款,言语间满是恐吓。警觉的周女士期初并没有相信,然而对方加了她微信后发来一个网贷平台链接,周女士登录一看显示自己借款金额3000元,逾期费498元。
因为周女士曾在多个网贷平台借款,自己也记不清楚是否有这笔借款未还,便信以为真,按照对方的要求通过该平台进行了还款操作。事后,周女士一直未收到还款凭证,也无法联系上对方,才发觉受骗,遂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020年3月1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接公安部线索,称该区有人实施诈骗。经过近一个半月的缜密侦查,警方顺藤摸瓜,挖出了一个以刘某为首的网络诈骗团伙。刘某做过催收贷款的工作,有些经验,觉得自己带人干能赚得更多,就开始组织人冒充网贷平台委托的催收人员进行诈骗。
2020年2月,刘某开始联系购买网贷人员个人信息、私人制作的网络查询平台、外地黑卡(没有进行实名制登记或不是由本人实名登记所开的手机卡)和微信号等,同时联系租用场地,物色发展成员,逐渐形成以刘某为首,以陈某、王某等7人为核心成员,以苏某、董某等20余人为主要成员的诈骗犯罪集团。冒充催款公司人员,采用发信息、拨打电话、微信联系等方式联系被害人。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他们通过微信发送虚假还款网站链接,骗取被害人进行银行转账。随后,刘某安排取款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取现。就这样,不到3个月,该诈骗集团共骗取500余名被害人共计260余万元。
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被害人遍布全国,取证难度大,2020年4月7日,赣榆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对案件从资金去向、电子数据提取等方面提出侦查建议,引导公安机关不断完善证据,补强证据链条。检察机关抓住疑点自行侦查,追捕4人监督立案1人。
2020年6月30日,该案被移送赣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办案中,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准确区分涉众案件中不同层级犯罪分子的责任,如何切实挽回被害人的损失。”承办检察官说。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向被告人告知诉讼权利并多次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后,该案33名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检察机关将退赃退赔情况作为提出量刑建议的参考依据,鼓励被告人主动退赃退赔。截至目前,被告人共主动退赃退赔近120万元。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主犯陈某等4人有期徒刑十年,各并处7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他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刑罚。其中,在审查逮捕阶段追捕的4名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2.5万元至4万元罚金。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