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吊销驾照的“司机”开报废车上路,罚款3800元拘留15日
2021-01-26 23:34:57

1月26日上午,在北京昌平京藏高速G6辅路,曾因醉驾被吊销驾照后一直处于“无照”状态的王某,因无照驾驶报废车辆被昌平交警查获。昌平交通支队发布消息称,王某现已被罚款3800元、并处拘留15日。

今天上午,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京藏高速辅路沙河路段,发现一辆山东牌照黑色“桑塔纳”小客车外观可疑, 随即使用公安终端设备查询这辆车的档案信息,系统显示,这辆车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早已被公告牌证作废。民警随即将桑塔纳拦停检查。

驾车男子王某无法出示驾驶证。交警又根据身份信息,核查驾驶员状态,发现他的驾驶状态为“吊销”。王某承认,2015年他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到拘役处罚,驾驶证被吊销,到现在还未考取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据他自己说,这辆车是“朋友送的”,他也知道是辆报废车,但“今天着急出来办事”,所以就开车上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将被处以1800元罚款,并处15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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