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症”要不得 批评处罚少不了
2021-01-30 12:58:45

金山网讯   1月29日,高某驾车过程中因故意越线加塞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被丹徒交警大队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事情要从1月25日说起,当天下午,丹徒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在九华山南路与金润大道路口,遇到一辆小车恶意越线加塞。举报人称,其驾车沿九华山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九华山南路与金润大道路口,在进入导向车道时,左侧直行车道的一辆车猛地加塞到自己的车前,在直行绿灯亮后扬长而去,并对自己做出了不文明的手势。

接到举报后,丹徒交警大队立即将情况转递给辖区中队进行核实,1月29日,丹徒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传唤涉事车辆驾驶员高某到中队接受调查。经询问,当天高某驾驶苏L8F***小型普通客车沿九华山南路行驶时,因之前举报人所驾驶的轿车一个变道行为让高某觉得生气,随后高某一时意气用事,发生故意越线加塞的情况,并对举报车辆做出了不文明的手势。高某对视频所反映的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指出了“路怒症”的危害,对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根据规定,民警对驾驶人黄某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高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表示今后文明驾驶不开斗气车。(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孔凌云於荣荣)

| 微矩阵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