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5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分局交警大队谷里交警中队路面执勤警力巡逻至牛首大道庆兴路路口时,发现前方发生了一起小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电动自行车碎片散落遍地,车主是一名女子,且受伤严重。路人帮忙拨打了110和120电话,而路面执勤警力立即拨打中队电话,请求支援。
图为事发时的现场。
现场警力立即兵分两路,一路摆放警示反光锥,指挥疏导交通。另一路组织抢救受伤的女孩。女孩因伤势严重,处于半昏迷状态,无法说话。民警让她靠在自己身上,不停地跟她说话,鼓励女子坚持住。
很快,支援民警和120先后赶到现场,民警配合医护人员,将女孩转移到救护车上,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图为事发时的现场。
民警在现场了解到:小轿车司机魏某驾驶车辆沿牛首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庆兴路十字路口时,直行信号灯为绿灯,魏某通过路口时突然发现,前方有一辆电动自行车,魏某想刹车已经来不及,直接撞上去了,将电动车及骑行女子撞飞。
电动车驾驶女士在医院脱离生命危险后,民警前往医院了解。该女子姓孔,当天利用休息时间贴传单。事发时,孔某在庆兴路路边电线杆上贴好传单,准备骑车回家时,不知道怎么就被撞了,而后面的事情已经不记得。
民警经调取事发路口监控,现场勘查取证后,判定在此次事故中,双方负同等责任。
江宁谷里交警中队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在马路上发放小广告、传单等,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对发单者自身来讲也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发单者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障自身和交通安全。驾驶、乘坐摩托车、非机动车出行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头盔,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安全文明出行。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