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在网上公开拍卖14瓶贵州茅台酒。此次拍卖一经开始就呈现出很高的人气,起拍不到7分钟叫价就已超过3.6万余元的市场估价,截至下午5点价格已超过4.4万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这些茅台酒来自该法院审理的一起受贿罪案件。该案被告人利用负责建筑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201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茅台等财物折合201万余元
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这14瓶贵州茅台酒的“原主”为原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科长杨某辉。
高淳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3年至2020年,杨某辉在担任南京市高淳区建筑工程局建筑管理科副科长、区城建局建管科副科长(正科级)及科长期间,利用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年检、升级,以及区外建筑企业投标备案、民工实名制管理等方面的职务便利,接受常州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或王某3等个人的请托,为相关公司和个人在区外建筑企业投标备案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78.18万元以及购物卡共计人民币19万元、贵州茅台酒18瓶,折合人民币共计201万余元。
2020年4月,杨某辉因涉嫌违法问题被南京市高淳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同年7月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逮捕。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辉犯受贿罪向高淳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0月,高淳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杨某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退出的赃款人民币198万余元、赃物茅台酒14瓶,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开拍就竞价激烈,当前价格超估价8000余元
根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产品辨认(鉴定)表》,对这14瓶茅台酒的结论为“通过外观辨认(鉴定),送辨样品属我公司生产”。相关机构受法院委托,对这14瓶贵州茅台酒给出的参考总价为36162元。
高淳法院于4月15日上午10点起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这14瓶茅台酒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定为参考总价的“七折”,即25314元。
此次拍卖人气很高,截至4月15日下午5点,已有45人报名参加,共有7000多人观看了拍卖页面。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拍卖开始后,立即出现了长达两个小时的激烈竞价阶段,期间13名竞买人争相出价30多次。特别是,起拍不到7分钟,叫价就已超过了参考价。
记者查阅竞买记录看到,截至15日下午5点,最后一次出价出现在下午3点26分,此时的价格以达44314元,溢价超过75%,并高于参考价8000余元。
按照计划,这次拍卖将于4月16日上午10点结束。但相关人士分析,司法拍卖的延时规则(即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和这次拍卖一开始就呈现出的高人气,在拍卖结束前很有可能会再次出现一个激烈竞价的阶段,并使得拍卖延时结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