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视频】“红牛系列商标”案37亿索赔被驳回,公司称将上诉;消费者有点懵:红牛到底是哪国的?
2019-11-29 20:23:10

“渴了、困了,累了,喝红牛”的广告语,在南京消费者刘先生的记忆中印象深刻。1999年,他大学毕业进入软件业,熬夜时前辈就推荐了红牛。时隔20年,近日一则消息引起了他的注意:红牛商标案37亿元索赔被驳回。而搜索消息时他才发现,原来红牛诞生在泰国。实际上,不仅消费者关注,在商标和知识产权界,近日红牛案例也引发热议。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消费者和律师。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马燕

红牛中国官网截图

红牛官网发声明:

将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1月29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打开红牛中国的官网,在“新闻快报”项下,有一则“声明”。标题为《关于“红牛系列商标”案一审判决的声明》,发布时间是11月28日,作者/来源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1月25日作出的该公司诉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泰国天丝”)“红牛系列商标”案的一审判决,该公司声明如下:

中国红牛是“红牛系列商标”中国市场从零价值至数百亿市值的唯一投入方和贡献者。本公司在该案件中的核心诉求是,请求法院确认本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合法权益,即有权使用“红牛系列商标”并享有其上所附收益等合法权益,而非请求法院确认本公司为登记注册的商标所有权人。

但一审判决却回避了前述核心问题,仅围绕本公司是否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商标所有权进行审查和裁判,偏离了本公司的真正诉求。该判决结果事实上是对“红牛系列商标”登记在泰国天丝名下这一法律状态进行了再次确认。

本公司认为,一审判决回避焦点问题,未能体现公平原则,对此本公司坚决不予认可。本公司作为“红牛系列商标”这二十余年来的唯一投入方,于情、于理、于法,均应是该商标合法权益的享有者。

本公司将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红牛中国官网声明截图

红牛半个多世纪前诞生于泰国

1995年来到中国

在红牛中国官网的“关于红牛”项下介绍,红牛(RedBull)是全球较早推出且较成功的功能饮料品牌之一。1966年,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诞生于泰国,迄今已畅销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1995年12月,红牛来到中国,成立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红牛公司)。“补充体力、精力十足”、“渴了喝红牛,困了、累了更要喝红牛”等广告语为社会公众所熟知。

红牛中国官网截图

那么,红牛公司和泰国天丝的官司又是怎么回事呢?

据北京青年报-北青网报道,在本次诉讼中,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简称红牛中国)作为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对第878072、878073、1289559等17个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简称天丝医药)向其支付共计37.53亿元的广告宣传费用。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自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成立起的二十余年,天丝医药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多份商标许可合同,在此期间双方关于商标属权并无争议,“红牛系列商标”的权属状态是明确的,均归属于天丝医药公司所有,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其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权的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出于自身商业利益考虑,在相关广告宣传费用已经计入过公司运营成本的情况下,要求天丝医药承担相关费用,该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报道截图

此前的2018年10月31日,新华社客户端曾以《泰国天丝欲强制清算中国红牛》为题转载南方日报报道。报道中提及,就红牛经营期限问题,日前泰国天丝与红牛中国先后发布两份措辞强硬的声明。关键点在于红牛中国是否拥有红牛50年经营权及泰国红牛(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到底是谁。

报道截图

红牛到底是哪的?

消费者有点懵,但对广告语较了解

11月29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微调查发现,消费者对红牛品牌的认知度较高,问到这个名字,都说听说过,知道“渴了”“累了”“困了”喝红牛的广告语。

南京消费者薄先生介绍,20多年前,有时候踢球、跑步时喝。但现在人到中年,就改喝绿茶了。南京消费者黄先生是体育爱好者,他表示经常喝,踢球啊、开车啊,这些时候都喝,感觉有提神的效果。

提到“红牛是哪儿的”,黄先生第一反应是,印象中在网上看过有奥地利红牛,是不是奥地利的?薄先生表示听说是泰国的。消费者刘先生则表示,听到红牛和泰国的渊源很诧异,因为他一直以为红牛是中国的。

80后南京消费者张先生,在读中学的时候喝过,“考体育前喝的,想跑快点,但好像没啥用。”南京消费者徐女士表示,读中学时为了提神喝过,现在提神都是喝咖啡。“我真是第一次知道它是从泰国来的,居然是‘洋品牌’。但记得包装上一个泰文都没有啊。”

网友观点

律师分析

企业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北京市宝盈(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丁冬霞,11月29日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诉讼是基于中国红牛对红牛品牌的持续广告投入,要求泰国天丝承担中国红牛此前巨额的广告费用,但中国红牛不享有“红牛系列商标”的所有权,这确实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也是目前一审败诉的主要原因。

丁冬霞说,“我们认为,‘红牛系列商标’在中国的影响力确实是由于中国红牛的持续广告投入才有了今天的品牌影响力。”她进一步介绍说,根据中国红牛在另案起诉泰国红牛要求履行“五十年协议书”独占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如果法院认定“五十年协议书”真实有效,那么泰国红牛打破“五十年协议书”的约定自行进入中国市场,在没有进行任何广告投入的情况下,便能享受“红牛”品牌带来的广告利益,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来说,违背了公平原则,不符合法理和情理的。目前中国红牛已经明确表示会提起上诉,案件的下一步进展还是要看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

她同时提醒企业家们,无论是自己创业还是和他人合作,都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在保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要避免因为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蒋海军,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红牛”)诉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简称“天丝公司”)要求支付37亿元的广告费以及确认红牛系列商标的所有者权益一案,之所以能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仅在于超高的标的金额,更为重要的因素是社会大众对于企业商标品牌的关注,大家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

纵观“红牛”旷日持久的系列案件,不难发现其发生是历史必然。从“红牛”历史发展来看:红牛品牌由泰国商人许书标在1966年创立,在1995年年底,由华彬集团取得授权将红牛引入中国。中国红牛的巨大成功离不开“中国红牛之父”严彬以及名下的华彬集团。

在巨大的商业利益背后,“红牛”系列商标许可人天丝公司发起系列维权案件也不足为奇。但是作为中国市场的被许可方中国红牛,在权利红利即将到期情形下,采取拖延策略也好、合法维权也好……全面折射出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现状:商标品牌意识淡薄,尤其是初创企业,初期不重视商标等知识产权布局,等到企业壮大后,商标等知识产权被抢注比比皆是。特别是近年来海外商标等知识产权维权高发,已经成了阻碍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拦路虎”。这造成中国部分企业丧失了市场发展机遇,也付出巨大的维权成本,这些经验教训希望后来者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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