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你买到的品牌洗衣液也可能是假货!
来源:紫牛新闻
2021-04-28 17:23:26

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咏臻组织办案检察官共同会商案情。

扬子晚报网4月28日讯(通讯员 卢志坚 孙佩君 记者 刘浏)说起“蓝月亮”产品,在市民中知名度和认可度都挺高。然而,连续多年的高市场占有率也引起不法分子的眼红。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在办案中,通过加强风险研判,向知识产权人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及时提示知识产权风险,助力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2020年7月,姜堰区的王女士在微信上搜索洗衣液卖家,很快便收到一条添加好友消息,对方声称自己作为“微商”销售冲量,价格比一般渠道便宜很多。王女士将信将疑,向对方购买了“蓝月亮”洗衣液,收货后却发现与此前从超市购买的同类产品存在差异,于是向区市场监管局举报,相关线索随后被移送公安局立案侦查。

姜堰区检察院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办案检察官分析,从对方以“微商”身份兜售洗化类产品的行为来看,其涉及的案件事实可能远不止这一起。

案件侦查期间,检察官指导侦查人员全面收集并及时固定微信聊天内容、转账记录、物流单据等重要证据,“顺藤摸瓜”查找线索。2020年12月,犯罪嫌疑人杜某被抓获归案。经查:2020年以来,杜某通过不正当途径购买假冒“蓝月亮”等注册商标的洗衣液、柔顺剂、皂粉等洗化用品,通过微信联络、物流运输等方式向多人进行销售,累计金额达16万余元。

在审查办理此案时,检察官注意到,洗衣液等日用洗化用品制假售假成本较低,容易被不法分子假冒侵权,从生产企业来说,也需要加强商标维权意识,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商标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知识产权,直接代表着企业形象和产品服务质量。打造知名品牌,助力企业发展,离不开对商标权的积极保护。”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曙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蒋家华告诉记者商标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2020年11月,姜堰区检察院向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发出《刑事风险提示函》,建议公司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做好防伪技术推广应用,切实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同年12月4日,该公司专门致函感谢,感谢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对企业进行经营风险提示。

2021年4月,杜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随着电商销售的兴起,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特点,给企业自身维权带来不少新挑战。”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维权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院的《刑事风险提示函》很及时。公司打假团队将进一步主动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加强联动,积极提供打假线索,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打击制假售假犯罪,同时积极探索新型防伪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商标侵权成本。

蒋家华建议,企业在有条件时可以成立专门的商标管理部门,落实好商标申请、印制、使用等各方面制度规范,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监测和市场调查,依法及时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此外,相关执法、司法部门应加大对商标侵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异地执法协作,做到打早、打小,将商标侵权对企业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通过形成保护合力,更好地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企业良好信誉。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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