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丹徒法庭“搬”进监狱 化解离婚纠纷
来源:紫牛新闻
2021-07-29 15:51:47

扬子晚报网7月26日讯(通讯员 陈怡 记者 万凌云) “他为了要钱吸毒把我牙齿打掉,还因为贩毒被法院判了七年,我们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来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小琴激动地说道。26日,镇江丹徒法院介绍,该院辛丰法庭干警近日走进监狱,开庭审理了这起婚姻纠纷案。

监狱庭审

院方告诉记者,2005年小鹏与小琴(均为化名)相识、恋爱,并于同年8月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子。婚姻期间,小鹏长期吸毒,屡教不改,曾三次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小鹏吸毒、贩毒需要资金,向妻子索要不成,将其两颗牙齿打掉,耳环和孩子的金锁等财物也都被偷走、变卖。

2016年12月,小鹏因贩卖毒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小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为依法保障服刑人员诉讼权利,及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辛丰法庭受理该案后,立即与相关监狱狱政科取得了联系,并将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监狱。之后,按照监狱管理的严格要求,干警们携带相关证件及3日内核算检测报告,前往监狱开展巡回审判。

案件审理中,小鹏起初不愿离婚。于是,法官耐心做被告的思想工作、释明《民法典》相关条文,引导双方从情感和责任角度,做出正确的选择。

最终,被告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确实愧对原告和家庭,同意离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涉服刑人员的婚姻纠纷顺利化解。

校对 苏云

| 微矩阵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