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父母离婚两个儿子一人一个?二审改判均由母亲抚养
2021-10-20 19:44:18

随着二胎家庭越来越多,父母离婚时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新问题。孩子是不是应该“平均分配”一人一个?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一起二胎家庭离婚纠纷案作出改判,从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出发,判决两个孩子均由母亲抚养。

父母离婚,打官司争夺孩子抚养权

结婚十多年,徐海与梅玲因家庭琐事及信任问题产生矛盾,夫妻关系不睦。2020年,徐海第三次起诉离婚,梅玲同意离婚,但双方对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下。

这时,大儿子乐乐在南京某小学读五年级,小儿子天天在南京某幼儿园上学,均随母亲梅玲共同居住生活。

父亲徐海主张,双方共有两名子女,应由双方各直接抚养一名子女。母亲梅玲则称,徐海常年居住在淮安,几乎不回南京,对两个孩子漠不关心。她表示,两个孩子一直以来生活在南京,由外公外婆照顾。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应当判令均由母亲直接抚养。

对于双方在抚养权问题产生的纠纷,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大儿子由母亲梅玲直接抚养,小儿子由父亲徐海直接抚养。对此,梅玲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改判:两个孩子均由母亲抚养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

南京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父母均具有抚养小儿子天天的能力和条件,但天天自出生后长期在南京与母亲共同生活,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活环境,而父亲徐海自2017年后就长期在淮安生活,很少回南京。当时,天天尚不满1周岁,徐海日常与他接触较少,且天天目前仍系不满五周岁的幼儿,与哥哥长期在南京共同生活,兄弟感情深厚。

法院认为,目前如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处于该年龄段的幼儿而言难以适应,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

据此,南京中院改判两个孩子均由母亲抚养。


二审承办人、南京中院少家庭法官相媛媛介绍,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则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徐海经营着一家公司,收入尚可。法院根据徐海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结合两孩子之前的实际生活开销水平及目前生活的实际需要、南京当地生活水平,酌定徐海每月给付两个儿子抚养费各10000元。

法官说法:并非简单机械地平均分配

“目前随着二胎家庭数量增多,父母离婚时如何确定不止一名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已成为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

相媛媛介绍,在离婚案件审理中,法官对于抚养权归属的判断,始终是从坚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直接抚养子女的个人意愿、子女长期稳定的生活环境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对于满八周岁的子女亦应了解并尊重该子女的个人意见,才能最终确定子女由谁抚养更为合适。

相媛媛表示,对于多名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并非简单机械地平均分配,而是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如两名子女均由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则两名子女的抚养权都将判归一方。(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宁法宣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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