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查我酒驾,我砸你家的私车 这个司机毒毒地说
来源:紫牛新闻
2019-12-20 10:58:38

扬子晚报网12月20日讯(通讯员  周明月 郭佩茹 记者 万凌云)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耳熟能详的话是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牢牢记在心里的。但就在句容,却发生一起性质恶劣的报复交警查处醉驾案件。19日,警方介绍案件详情。

警方告诉记者,11月9日深夜11时许,32岁的淮安男子谈某驾驶苏A牌照的轿车,行至122省道26公里处,被句容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卞警官拦停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卞警官发现谈某有酒驾嫌疑,于是就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17mg/100ml,已经超过醉驾标准。

随即,卞警官迅速将其带至句容市人民医院抽血备检。经鉴定:谈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

国家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车。谈某体内酒精含量远远超过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数值标准。据此,犯罪嫌疑人谈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

而就在谈某取保候审期间,没想到的是,12月4日深夜,谈某骑着电动车带着朋友、句容开发区20岁男子袁某,窜至句容市开发区文昌中路某超市门口,对卞警官实施报复。

警方介绍,期间谈某指使袁某,用砖块将卞警官停放在车位上的苏L牌照的私家车主驾驶车门、后车窗玻璃、副驾驶侧面车门玻璃,统统砸碎。一时间,好好的一辆车变得千疮百孔。卞警官看到车被砸毁后,迅速报了警。

句容开发区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展开侦查。但在调阅现场监控视频,却发现作案现场,谈某和袁某为了保护自己,竟然用头盔和黑帽子遮挡面部!由此,企图逃避抓捕和打击。

但如此嚣张作恶,警方又岂能轻饶?12月11日中午,警方依据视频线索等研判,最终将二人抓获。

到案后,谈某、袁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据谈某供述:自己醉驾被卞警官查获,驾驶证被吊销了,且五年内都不能重考,并还要接受刑罚的处罚。事后,自己越想越气,就想着报复一下这名交警。随后,就想到了砸车报复泄愤这一“阴招”。

采访中,有着多年一线执法经历的卞警官告诉记者:“我当了30多年交警,一直兢兢业业,寒来暑往。经我手办的饮酒、醉酒驾驶不下数百起了,但还是头一次遇到这么猖狂的醉驾嫌疑人!”

记者还进一步获悉,今年2月1日起,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正式施行。新规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奠定了坚实基础。

依照《规定》,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民警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本人或者其近亲属遭遇恐吓威胁、滋事骚扰、尾随跟踪,或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民警所在公安机关和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可以肯定的是,等待谈某、袁某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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