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考据|胡丹:这一锅王爷肉做成的“福禄汤”
来源:紫牛新闻
2021-12-06 14:55:10

在明末的大乱中,出现了许多残酷的事实与传说,有一些确有其事,有一些则纯属传说或谣言。令后世研究者心烦的是,当时的记载道听途说,往往兼收事实与传说,很难弄清是真是假,是事实还是编造(毕竟当时没有记者和新闻真实性原则)。尤其是明末二“贼”——李自成和张献忠,关于他们滥杀的故事非常多,如果哪位细心人统计一下,各种记载中,被这两位“流贼”杀死的官民,可能比当时明朝的总人口还要多。

相比于张献忠,李自成滥杀的故事要少得多(可能是张献忠魔头的名声太响,大家更愿意拿他做创作的题材),但他杀了一个人,却给那个乱世留下了最为惨刻鲜红的印象。那就是传说中,李自成攻破洛阳后,将大明福王杀了,剐去其肉,合苑中鹿肉,煮了一锅“福禄汤”。这件事,到今天还有许多人相信,以为是信史。历史真相其实并非如此。

李自成怒斥福王

福王名朱常洵,是万历皇帝朱翊钧第三子,他的母亲是著名的郑贵妃。说起万历时期的政治,人们对“争国本”一事非常熟悉。国本就是太子之位,本来众望所归是万历的长子朱常洛,可万历偏心,一心想立爱妃之子常洵。遭到群臣的强烈抵制。万历二十九年,朱翊钧万般无奈,只好立常洛为太子,同时册封常洵为福王。虽然名分已定,但朱翊钧、郑贵妃还不死心,一直留着福王,不让他就藩。国本之争就转变成了群臣坚决维护太子常洛的地位,其中发生的妖书、梃击等大案,都是由此而来。

国本之争,以朱翊钧和郑贵妃的彻底失败而告终,万历四十二年,福王终于离开北京,去了他的封地河南府,也就是洛阳。皇帝做不成了,他父母就从经济上极力满足他,搜括数省的财富和土地,赐给福府,在“矿税之争”的大背景下,又一度闹得沸沸扬扬。

因此,福王朱常洵在当时就是一个知名度非常高的王子。虽然所有的事情都不是他做的,但都是围绕他而来的,他始终是万历后期政局的一个关注焦点。

没想到福王死的这么惨。李自成在崇祯十四年攻占洛阳并杀死福王,意义重大。首先,福王位尊,他是崇祯皇帝的叔叔,将他杀死,将对明王朝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其次,洛阳是大藩,也是陕西通往中原的要害,李自成出关中,占领洛阳后,无论是军威还是声势都空前高涨,从此纵横天下,没有敌手了。

大概从这时起,李自成才第一次有了“打江山”的意识。

那么对于一个立志建立自己王朝的未来君主,他会像一个流贼一样,用那么野蛮的方式处死一位亲王吗?

对于李自成与众将分食福王之肉的说法,一直以来,有信的,也有不信的。不信的人也能举出证据,如《明史·福王常洵传》中说:

“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齑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两人即其旁自缢死。”

明代王府设承奉司,传记中的两承奉,应是福王府的宦官首领。他们伏尸而哭,又为福王请来一口薄棺,朱常洵自然是没有被吃掉的。这样的记载,应该同样来自野史笔记,但它的可信度较高。

事实上,福王没有被吃掉,不仅有文献的佐证,还有福王本人墓志做证明。

《明史》说两位宦官求来一口棺材,用一辆破车载了,应该是随便找了个地方,挖个坑,把王爷葬了,然后在坟前自杀殉死。后来,朝廷派人重新安葬了福王,这件事写在墓志铭里,说福王死后,崇祯帝“特遣戚监科诸臣,诣府察勘,予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视诸藩倍”。

福王墓1924年被盗,墓志出土地点位于河南孟津县南麻屯乡庙槐村南约500米。1986年,孟津县文管会征集到朱常洵圹志一合,题为《明福忠王圹志》,撰文者是朱常洵之子朱由崧,也就是后来在南京做了一年皇帝的弘光帝。

墓志局部

墓志是这么描绘福王之死的:“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民军逃窜,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二十一日遂死难焉。一时宫眷内官相率赴义,冒刃投缳者百余人。”

儿子为老子做墓文,自然有谀墓之词,什么“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的话,自然是不可信的,但说“宫眷内官相率赴义”,结合前面说到的殉难两承奉,应该不是虚言。根据墓文,福王是正月二十日被捕,次日才被处决。

李自成已决心推翻明王朝,他杀死福王是必然的,尤其是福王民愤大,将他当众处死,具有较大的宣传作用。而事实证明,李自成并没有像野兽一样大啖福王之肉。那么为什么文人笔记要这么写呢?我想有两个原因:一是乱世的传言,愈传愈邪,笔记作者不加辨析地收录了;二是作者故意编造,以将李自成塑造成一个吃人的狂魔。

胡丹

(三峡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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