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证处“绿色继承”解决过世老人遗产继承的“疑难杂症”
2022-01-08 10:55:04

如今已故的张老先生曾有两段婚姻,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他离了婚从外地农村来到南京城区工作并且再婚。2007年和2020年,他和妻子李女士先后过世,二人生前在南京遗留一处夫妻共有的房产。然而,张先生两段婚姻共育有4个子女,有的还在国外,如今在财产继承上遇到麻烦,继承人面临没有遗嘱、年代久远、关系复杂以及时空相隔等难题,如果仅凭继承人自己提供证据材料十分繁琐艰难。他们向南京公证处申请“绿色继承”,由公证员组成调查组主动上门调查开展“一条龙服务”,帮助当事人解决了难题。

继承关系复杂,当事人遇难题

受理此事的南京公证处公证员了解到,张先生和李女士生前均没有遗嘱,这让张先生和李女士的继承人在着手办理遗产继承后遇到不少难题,首先张先生去世时69岁,需确认其父母先于其死亡,但因其父母均早年在外地农村去世且无法提供父母死亡证明,其次张先生有两段婚姻,在来南京前在老家有一段婚姻,和前妻共育有2个子女,和前妻离婚后来南京,和李女士再婚,又生育有2个子女;最后张先生和李女士所生的子女中有一个居住在国外,因疫情影响,短期内无法回国且当地使领馆也因疫情暂时停止受理办理放弃继承的相关事宜。面对这些难题,当事人进退维谷请求南京公证处给予帮助。

启动继承绿色公证,调查组主动服务

南京公证处根据张先生和李女士的具体情况和继承人的申请以及提供的线索,启动了遗产绿色继承。公证处调查组的工作人员奔波了数家单位,核实了张先生和李女士的单位人事档案及婚姻档案信息,核实后发现张先生的档案中有其父母已故的记录,解决了张先生父母死亡证明无法提供的问题。但张先生和李女士的档案中均没有张先生和前妻所生子女的具体信息,因张先生和前妻均已经死亡,和前妻所生子女均在外地农村,且均务农无单位人事档案。

南京公证处随即发出协查函委托当地公证处代为调查其家庭情况,当地公证处通过实地走访知情人和拍摄墓碑照片等方式,确认了张先生和前妻所生子女具体情况。房产虽然是张先生和李女士夫妻共有,如今四个子女均属法定继承人,张先生再婚时,他与前妻所育的子女已成年且没有和继母一起生活,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所以没有继母遗产的继承权。不过,他们有权继承张先生遗产相应的份额。

另外在国外的继承人,南京公证处公证员帮助其通过江苏远程视频公证办证平台,顺利办理了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公证。最后,南京公证处还在出具继承公证书后免费为继承人代办了新的不动产权证,圆满且高效的解决了当事人的难题。

绿色继承让当事人少跑路,公证员主动服务

绿色继承,即是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提供的线索,由公证人员上门调查核实继承案件事实,或者依托信息化数据的共享平台,对婚姻、死亡、档案等信息进行查询。公证处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服务,“放管服”改革下的公证机构的主动转变,由以前的需要当事人自己提供各类证明,变成现在“当事人少跑、公证员多跑、信息多跑”。南京公证处已在几年前试点绿色继承,专门成立了调查小组并进行专业化分工,同时不断完善和各个部门沟通和数据共享,已成功办理几千件各类绿色继承公证,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口碑,尤其是一些继承关系复杂,年代久远且涉及人员众多、材料难以调取的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了许多困扰多年的问题,真正做到了“为民减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记者任国勇  通讯员王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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