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晚,B站音乐区UP主柳青瑶发布视频称,艺人刘宇在节目进行舞蹈表演时,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她之前原创的《兰陵王入阵曲》和《听!秦王破阵乐!》作为背景音乐,并在微博、抖音等平台传播。
柳青瑶将“作品侵权通知函”发给刘宇经纪团队后,对方非但不回复,而且50多天过去了,也没删除侵权视频。直到昨晚,她发布的第二条侵权指控视频引起许多人关注后,刘宇账号上的侵权视频才被“悄悄”地下架了。
8月29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到柳青瑶本人,她告诉记者,自事情发生后,一直承受着来自明星艺人刘宇粉丝的压力,各种水军,各种混淆视听,将赤裸裸的侵权事件,洗成“抄袭事件”。
事情的源头要追溯到7月初,柳青瑶发现自己的原创音乐《兰陵王入阵曲》以及《听!秦王破阵乐!》被节目《蒙面舞王》私自使用,作为艺人刘宇登台表演的背景音乐。在节目中,刘宇称是主动选择了这两首音乐,并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拼接、改编。
发现后,柳青瑶所在的经纪公司,立刻与节目制作方联系,要求赔偿侵权费用。与此同时,他们向艺人刘宇提出相关维权诉求,通过发送“作品授权通知函”和“社交平台私信”等方式,要求其全网下架侵权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部分经纪损失。
诉求提出后,节目播放平台都对内容做了“换源”,但是刘宇的微博、抖音依旧保留侵权视频,且无任何表示和回复。
让她更加不解的是,她在个人账号发布视频,公开此次被侵权的消息后,虽然只是陈述了节目组的违规行为,仅在视频里使用了刘宇表演的片段进行说明,却因此受到刘宇粉丝的语言攻击。
无奈之下,柳青瑶只好二次发布视频,指控刘宇的侵权行为。她认为:“刘宇作为演艺从业人员,有义务确认自己舞蹈的音乐版权问题。这是一个文娱从业者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其经济团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将向法院提交起诉书,指控刘宇侵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信息网络传播权”。
他表示,目前刘宇的粉丝抓住“抄袭”这个词语,对侵权事件进行“澄清”,“如果知道前后来源,肯定明白我们说的根本不是抄袭。”
“作为文娱从业者,知识产权是自己工作、行为规范的重中之重,明星自己是有义务的。”结果此次侵权行为发生后,刘宇方不但不督促解决版权问题,还装作视而不见,甚至放任其粉丝对柳青瑶施予语言暴力,给人造成精神伤害。
8月29日,记者与刘宇经纪公司方面联系,对方未回复。
记者了解到,刘宇是偶像组合INTO1队长,演艺身份是男歌手、演员、舞者,2021年参加腾讯视频举办的选秀节目,以第一名的成绩出道。
柳青瑶本名刘婧,中国内地琵琶演奏者,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毕业后,到香港中文大学攻读历史学硕士学位。她自五岁起学习琵琶,乐曲《兰陵王入阵曲》《听!秦王破阵乐!》是其原创的两首代表作品。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孙庆云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