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中秋将至,这份节日出行安全“秘籍”请收好!
来源:紫牛新闻
2022-09-09 15:38:40

根据公安部9月8日发布的最新中秋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其中前两日事故集中、私家车肇事多发。那么,高速公路上的危险驾驶行为有哪些?江苏交警就此发布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提醒。

危险驾驶行为一:违法占用应急车

前不久凌晨时分,南京高速十大队交警巡逻至宁合高速汤泉服务区附近时,突然发现有辆小客车打着双跳停在应急车道上。交警走近后发现该车并不是遇上了什么故障,只见驾乘人员正躺在座位上呼呼大睡。面对询问,驾驶员似乎还没认识到危险性,仍辩解自己太困了,只能停下来休息一会。其实,他停车位置的后方不到1公里就是汤泉服务区,前方1公里外就是汤泉匝道出口,无论怎么选都不应该停在应急车道内。最终,高速交警依法对其处以了200元罚款记9分。

交警提醒:应急车道是供特殊车辆在执行应急抢险、事故伤员救援、救治等任务时使用的“救命通道”,非紧急情况下,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危险驾驶行为二:处置不当引发二次事故

一辆小型面包车停靠在宁合高速原华山加油站附近的应急车道上,驾驶人下车后仅打开了车辆双闪警示灯,除此之外并未设置警示标志,也并未选择报警求助。随后,后方第四车道驶来的一辆白色SUV撞向了面包车的左后方,冲击力造成面包车车尾顿时散架,同时巨大的冲击力导致SUV在第四车道内旋转了360度。所幸车辆驾驶人站在车尾右后方,避开了撞击,没有受伤。而车内的两名乘客,一名直接摔落车外造成骨裂,另一名则在车厢内遭受撞击。

交警提醒:和城区道路不同的是,在高速公路上一旦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如果处置不当,极有可能引发二次事故,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所以,下面3个步骤请牢记:

1、 车靠边

车辆可以移动:迅速将车辆移至最右侧应急车道内,停车后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

车辆无法移动: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如果在夜间或恶劣天气,车辆还必须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并将警示牌摆放至200米外,扩大示警距离。

2、人撤离

无论车辆能否移动,驾乘人员都不能在车内停留,应该迅速转移至应急车道护栏外,并面向来车方向。如车内有乘客受伤且车辆无法移动时,在已设置警告标志的前提下,应拨打120,等待医务人员到来。

3、即报警

完成上述操作后,所有人依旧保持面朝来车方向,立即拨打110报警,告知交警部门具体位置、受伤情况、车损情况、行车方向。如果不知道自己所处位置,可以寻找一下应急车道护栏上的绿色标牌,上面的数字代表你所在的公里数。

危险驾驶行为三:错过高速公路出口后逆向行驶

此前,盐城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沈海高速上有一辆白色汽车在高速快车道内逆行。民警根据车牌锁定驾驶人闫某。闫某称驾车时看手机导航分神错过了出口匝道,一想到继续开到下一出口要绕好远,耽误时间,便在高速上掉头后逆行了。最终,民警对闫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对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若发现错过高速出口,应“将错就错”继续行驶至下一出口下高速再返回,切不可猛打方向、突然变道、急刹减速甚至倒车逆行,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

危险驾驶行为四:错过高速出口强行变道

夏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行驶至G2京沪高速南京方向1096公里处时,因没有提前向右变道错过出口,强行变道横跨多条车道时与后方正常行驶的货车发生碰撞,致车辆侧翻并滑过数个车道,且发生事故后该车未放三角标志,所幸未引发二次事故且驾乘人员均系了安全带无人员伤亡。最终,夏某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发生事故后未放三角标志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6分。

交警提醒:变道、超车时,一定要准确判断自己与其他车辆的相对速度、位置,先与目标车道内的后车拉开足够距离,然后才可变道。

危险驾驶行为五:遇紧急情况操作不当

沈海高速南通方向1207公里处,郭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上海出发回南通,行驶途中因操作不当追尾重型半挂牵引车后被拖行百米后,撞向中央护栏。事故导致普通小型客车受损严重,车上两名驾乘人员不同程度受伤。民警调查发现,驾驶人郭某尚处于实习期,无“三年老司机”陪同,且夜间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操作不当,未能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最终,南通交警认定郭某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取得与机动车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且在取得驾驶证第1年实习期内,上高速行驶的必须有三年以上相应驾驶资格或更高驾驶资格的人员陪同。假期出行,驾驶人要科学安排行车时间,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4小时,若需长时间开车,要选择安全地带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若有夜间驾驶需求,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2小时。

危险驾驶行为六:货物捆扎不牢固

S69济徐高速匝道入口处,一辆半挂货车装载的货物严重倾斜,随时可能造成车辆侧翻。徐州高速交警巡查发现险情后,立即拦停车辆,做好防撞预警。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将货物散开后进行驳载,消除路面安全隐患。经了解,事故发生时因车速过快,货物捆扎不牢,导致货物倾斜。

交警提醒:当货车驾驶人发现自己车辆所载物品在高速公路上掉落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可以自行处理的,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掉落物品;如果无法处理的,应当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迅速报交警,万不可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驶离现场。

当其他车辆驾驶人看见高速公路上有散落物时,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以便有关部门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此外,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要注意与前车保持至少100米的安全间距,尤其要远离敞开式装载的大货车。 

通讯员 苏交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校对 李海慧

| 微矩阵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