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在线监控数据异常!南通崇川一印染企业未保证自动监控正常运行被查处
2023-03-22 20:12:11

昏暗厂房里涌动的污水,经过一道道反应池和管道后进入采样口,输送至站房的在线仪器内,经过消解反应光电转换,最终呈现为屏幕上闪动的数字,呈现出全区数十家重点排污单位的生产排放情况,成为环境监管的“鹰眼”。

近期,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非现场执法,分析企业日常污水在线监控数据,汇总在线监控预警报警情况,发现某印染企业废水COD、氨氮等指标数值较低,且设备故障标记次数较多,存在不正常运行的可能。

执法人员立即赶赴企业进行核查,通过查看该单位在线监控设备后台数据和运维记录,发现该单位pH计长期未开展校准校验,各监控因子也未开展在线监控仪器实际水样月度比对,COD在线监控仪器无自动校准功能,运维台账显示手工校准校验频次不足,且部分校准台账记录在仪器后台无法查到对应历史数据。该单位未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的要求落实在线运行管理,未保证自动监控正常运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崇川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随着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推广应用,越来越多的企业纳入自动监控监管范围。但许多企业对于自动监控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知之甚少,对于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控设备的管理简单粗放,对运维人员的监督流于形式,甚至有着签了合同,运维管理交给第三方单位就可以不闻不问的心理,没有意识到企业对于保障自动监控正常运行的主体责任,导致未按规范开展自动监控运维的情况频频出现。

《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办〔2021〕3号)第五条以及第十六条明确了排污单位对规范自动监控运维负责,不得将法定的污染防治责任转移给社会化运维单位,本次案件对各在线监控联网单位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崇川生态环境局不断推进非现场执法应用,在取得在线数据直接应用于行政处罚突破后,继续深化利用在线数据发现企业违法行为能力,实现全天候、快反应、广覆盖的污染排放监管新模式,打击存有侥幸心理的个别企业,督促企业不敢违、不想违,真正做到规范生产、达标排放。

通讯员 苏小环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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