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故才知保险过期,担全责还需自掏腰包
来源:紫牛新闻
2023-04-27 16:46:16

扬子晚报网4月27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驾车上路前除了证照齐全外,还需要购买相应的保险,但是车险也是有有效期的,也会存在过期的问题,一些车主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续保,导致车险过期,还继续上路行驶,殊不知这样却是埋下隐患。这不,在南京江宁中队辖区内发生了一起两车碰擦事故,在处理过程中,肇事驾驶员才发现车险已过期半个月了,不仅承担事故全责和自掏腰包修车,还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当天中午12时许,江宁中队接到报警称,大元街发生了一起轻型货车与微型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江宁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询问得知系轻型货车在倒车时疏忽观察,撞上微型货车的车头处,造成两车轻微损失。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又发现轻型货车的保险早已过期半个月,目前处于“脱保”状态中。当得知自己车险过期后,轻型货车驾驶员刘某一脸愕然,向民警解释可能是由于最近拉货繁忙给忘记了。

民警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刘某承担了事故全部责任,自掏腰包承担两车的修车费用,且因“驾驶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车辆”被处以最低保费两倍的罚款处罚。因此,江宁中队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必须按规定投保,注意保险的有效期,到期及时续保,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给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校对 王菲

| 微矩阵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