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高档小区,欠款近300万却分文不还……近日,在无锡市梁溪法院开展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承办法官直接上门搜查,在被执行人许某家中搜出20余件金银首饰,还有车辆登记证书、现金等财产,法官当场予以扣押。
A公司拖欠B公司建设工程款,许某系A公司股东,被B公司诉至法院。B公司要求许某对A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经法院判决,许某应向B公司支付293万余元。
案件判决后,许某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B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向许某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许某未和法院联系。
在近日开展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法官直接上门寻找许某。到了许某家中,许某坚称现在还不出钱。眼见许某住在高档小区,家中装修颇为豪华,承办法官果断对许某住宅进行搜查。
在许某卧室内,执行局干警搜出20余件金银首饰,还有许某妻子名下的车辆登记证书,以及1万余元现金。
承办法官当即告知许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并对搜查物品予以扣押。许某态度立马发生转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因该案执行标的较大,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双方于次日至法院达成还款方案。
鉴于许某此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法院当场出具罚款决定书,许某承认错误,并缴纳罚款。
法官说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款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应诚实守信,主动如实申报财产,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