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多年朋友聚会饮酒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受到不少人的关注。其中1人因饮酒猝死,家属向其他11名参加聚的同伴索赔99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饭局组织者承担4%的责任,6名共同饮酒者分别承担1%的责任。 中秋国庆将至,亲朋好友相聚席间饮酒助兴无可厚非,但如果没把握好度过了头,也有可能乐极生悲,这起案件就给大家提了一个醒。
对于这起案件中各方的责任法院做了说明。首先,死者作为成年人,应完全有判断能力和控制能力,对饮酒或过度饮酒后行为失当引发损害负有主要安全注意义务,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他人存在强行劝酒的行为,因此自身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共同饮酒人特别是饮酒活动组织者和提议者应当根据客观情况对其他饮酒人承担特别注意义务,其他参与人有安全照顾等义务。法院最终判决7名被告人总共承担10%的责任,其他4名同席但未饮酒者不承责任,可以说公平合理。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饮酒者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共饮者有劝酒或在席后对饮酒者置之不顾的行为,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将明显提高。
一般来说,现在已有很多人对于不能强迫性劝酒、拼酒,以及应劝阻同共同饮酒的同伴酒后不要驾车或剧烈运动,否则讲有可能承担相应责任有所了解。但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即如何尽到安全照顾义务。实践中,面对同席醉酒者,有人会帮助叫车,让出租车或网约车司机送其回家,但如果未能确保醉酒者安全到家导致损害,这仍属于未全面履行照顾注意义务,很有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朋友间相聚,少喝几杯可以调节气氛、增进感情,喝多了则有可能带来悲剧和纷争。不知在了解了这个案例后,你会作出哪一种选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