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非机动车道进小区,开车人没减速撞倒电动车
来源:紫牛新闻
2020-03-11 20:41:26
扬子晚报网3月11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吴敏) 3月10日上午8点50分,南京交警七大队百水桥中队接到报警称,S122省道芝嘉花园小区门口道路,一辆轿车和一辆电动车发生了碰撞。
轿车进小区撞倒电动车
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辆黑色轿车横停在路口非机动车道上,轿车后面倒着一辆电动车,轿车右前侧有被撞的印痕。交警询问双方当事人后得知,当时黑色轿车在S122省道上向芝嘉花园小区右转弯,骑电动车的是一名年轻男子,由东向西直行,结果两车撞在了一起。电动车倒地后,庆幸的是男子仅受一点皮坏伤,并无大碍。事发地非机动车车流量较大,进小区的轿车也比较多。轿车借用非机动车道进小区,按道理应该减速观察后,确认安全再通过。然而,却有部分轿车到路口时并不怎么减速,直接一把方向就向小区内冲去。
与此同时,骑车人到了路口时也没有减速慢行,发现情况不妙再想刹车已经来不及了,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随后,交警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调解,由驾驶员赔偿电动车驾驶人200元损失费,最终双方和解。交警也就此提醒,路口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地方,为了行车安全,无论是驾驶员还是骑车人,到路口时都应减速慢行,确保安全后再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