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2024年南京市建邺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出炉,一起来看——
(一)报名条件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残障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二)公办学校招生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确保2024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教育部、省和市相关文件要求。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且实际居住不少于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除双胞胎(多胞胎)、符合政策的多孩外,原则上每套住房六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
2.特需儿童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需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中、重度残障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身体、心理有特殊情况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有明确告知学校的义务。
3.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要求,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4.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建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政策照顾对象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原则上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最多可选2所学校报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被派中),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凡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到施教区学校就读;参加报名被电脑随机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招生咨询电话:87778252(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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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建邺区公办小学施教区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2024年建邺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5月20日(周一)
区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公布后,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启动招生工作。
✦5月16日至20日(周四-周一)
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5月23日(周四)起
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24日至25日(周五-周六)
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报名登记。
✦6月1日-2日(周六-周日)
全区公办小学组织小学新生现场报名登记。
✦6月5日(周三)
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6月7日至8日(周五-周六)
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15日至16日(周六-周日)
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2日(周六)
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3日(周日)
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6月25日(周二)至7月5日(周五)17:00前
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7月1日至7日(周一-周日)
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报名登记(具体办法通过微信公众号“建邺教育发布”提前发布)
✦7月6日至7日(周六-周日)17:00前
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8月10日(周六)前
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备注:以上日程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通讯员 谢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颖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