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4日讯(记者 董婉愉)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安置房项目中拖欠多名农民工工资计270余万元,雨花台区人社局联合区公安局促使该欠薪案件得到妥善解决。23日,南京市人社局公布2025年首例欠薪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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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人社局相继接到相关人员投诉,反映南京市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雨花台区某安置房项目中拖欠工资。接到投诉后,雨花台区人社局立即立案调查。12月13日,该局向该公司送达了调查询问书,要求其报送欠薪统计表等相关材料并接受调查。经核实,该公司共拖欠185名农民工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工资总计270余万元。
2024年12月17日,雨花台区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3日内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然而,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整改指令。在调查过程中,人社局还发现该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存在以虚构人员套取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的违法行为,导致专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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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该公司涉嫌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且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已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标准,并在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未支付。12月26日,雨花台区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分局随即开展调查,并与人社部门联动处置,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法制教育,提醒警示。迫于压力,该公司筹措了250万元打入街道农民工工资代发账户,同时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也履行了先行清偿责任,筹集了25万元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最终此起欠薪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南京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不仅关乎高质量充分就业、公平正义,还关乎社会和谐。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治理欠薪的重点,办理此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需要人社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校对 盛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