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小升初】南京市建邺区初中招生实施办法出炉
来源:紫牛新闻
2025-05-16 19:59:52

刚刚,南京市建邺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出炉,感兴趣的家长看过来——

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依法保障适龄少年义务教育学位,确保2025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教育部、省和市相关文件要求。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少年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且实际居住不少于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可就近入学。除双胞胎(多胞胎)、符合政策的多孩外,原则上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就读。

(1)属下面情况之一、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适龄少年,可按正常就近入学办理:

①适龄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外地户籍、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适龄少年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适龄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2)材料审定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适龄少年家庭拆迁尚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由适龄少年全家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购房证明,由新购房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②适龄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不动产权证不一致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少年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户籍所对应的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④材料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

适龄少年入学,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须在入学前一年的5月31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不动产权证及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热点公办初中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入学。

今年继续开展热点公办初中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工作。区教育局对区内有空余学额的热点公办初中采取公开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入学。具备本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可申请参加电脑派位。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少年,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

3.特需少年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需少年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中、重度残障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身体、心理有特殊情况的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有明确告知学校的义务。

4.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宁教〔2025〕15号)要求,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省外市(县),随法定监护人到南京(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不包括南京市户籍在本市辖区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下同)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宁缴纳的社会保险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上由小学就读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教育局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于7月1日至7日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尚未取得学位的随迁子女网上报名登记,8月10日前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就读。已统筹安排的应届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初中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再保留学位。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

5.政策照顾对象入学。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建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里审核批准后,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政策照顾对象名单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原则上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各民办学校按市教育局要求制定招生方案,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按照统一的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布并规范有序实施。

(三)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流程

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适龄少年,根据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可在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报名后,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及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确定直升的学生,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凡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可到施教区学校就读;参加报名被电脑随机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招生咨询电话:87778252 招生举报电话:87778270 招生举报邮箱: 2655967804@qq.com

2025年建邺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5月16日(周五),区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公布后,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启动招生工作。

5月15日-19日(周四-周一),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5月22日(周四)起,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25日-30日(周日-周五),公办学校学区生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登记,同步开通线下咨询点。

6月4日(周三),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初中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6月6日-7日(周五-周六),小学毕业生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同步开通线下咨询点。

6月28日(周六),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9日(周日),市教育局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7月1日-7日(周二-周一)期间,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报名登记(具体办法通过微信公众号“建邺教育发布”提前发布)。

7月1日-11日(周二-周五)期间,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00。

7月12日-13日(周六-周日),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3日17:00。

8月10日(周日)前,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通讯员 谢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颖

校对 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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