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9日讯(通讯员 陈凯玲 记者 )“先是加好友骗了钱再拉黑,很多人不敢报警。”7月1日,盐城市大丰区男子许某报警,自己在微信上被“娜娜”诈骗7000多元,民警巧妙假扮“嫖客”,20分钟就找到行骗的“娜娜”。
男子冒充女子被民警抓获
男子在接受调查
当天上午10点多,许某到大丰区公安局万盈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刚刚被网络聊天认识的女子“娜娜”诈骗了,接到报警后万盈所民警立即开展侦查。
由于受害人许某并不清楚“娜娜”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只有“娜娜”的微信账号,无法第一时间锁定犯罪嫌疑人。民警遂通过微信尝试添加嫌疑人的微信好友。
“为了不引起对方的怀疑,我们就假装是要跟她发生关系。”在与嫌疑人微信沟通二十分钟后,民警成功获得嫌疑人地址。当日下午两点多,据报警时间仅4小时,就成功将嫌疑人刘某抓获。
出人意料的是“娜娜”,并不是微信中声音甜美的女性,而是个膀大腰圆的糙汉子。
刘某在被抓后供述称,因自己近年来迷恋上赌博,不仅把每月近万元的工资全都搭了进去,还在外面欠下不少赌债,自己没办法偿还,又不敢告知家人,债务人也催得紧,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于是就想出了假冒女性网络诈骗这一出。
自今年1月份开始,刘某注册使用多个昵称为“娜娜”“婷婷”之类的女性微信号。通过微信中“添加附近的人”功能,随机添加了多名男性,假称自己是名单身女青年,不断与他们聊天、语音,并透露出愿意与他们发生有偿性行为的意思。在与对方就金额达成一致后,就哄骗对方发红包、转账,承诺收到来回车费和嫖资后,就到他们约定的地点见面。
但是,刘某每次收到受害人转账后,就会立即将对方拉黑删除,并利用受害人不敢报警的心理,连续实施多起诈骗行为。
据刘某自己交代,警方初步统计的涉案金额已达10000余元。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机关友情提醒,随着网络交友的日益普遍,各路诈骗也是层出不穷,广大网友应当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在尝试网络交友的时候,要有衡量、有界限、有尺度,要严守法律与道德底线,做遵纪守法的好市民。